第一章 配属航空兵(第7/8页)

毫无疑问,配属航空兵的问题远没有解决。要是问题解决了就意味着配属航空兵全部建制都适合未来战争的情况,那就比圣达利想的还要复杂得多。完全正确,每样事情都得重新做起。

怕并不是积极的说法,作者继续写道:

皇家陆军和空军部之间的协议对配属航空兵不会有好处,协议的道路是值得怀疑的,既不是军事途径,也不是合理途径,因为这条道路是用小人意见和影响铺筑成的,它不是,永远不是客观的。

真是太妙了。卡特又接着论述。

答案不是说,“让我们坐下来,看看我们能做些什么。”而更可能是如下的对话。

皇家陆军:“我对航空兵的要求,战略的、战术的和后勤的要求如下……”

空军部:“我能满足你要求的资源如下……”

皇家陆军:“根据我的需要及适合你的资源情况,我的配属航空兵的编制如下……”

依我看,所有这些可能只是前进的一步,而不是决定性的一步。人的本性是:如果你能免费获得某种东西,你会尽量多要;如果你要无偿放弃某种东西,你会尽量少给。卡特上校提出的这种制度实行起来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为了尽量多要,陆军会夸大它的需求;为了尽量少给,空军会尝试缩小它的资源。结果是:配属航空兵的编制再一次成为讨价还价的折中物,这就是所谓的协议。

我们需要的是决定性的一步。陆军和海军应当说:“我需要这么多,钱在这里,拿给我!”然后空军部收下钱,提供陆军所需要的。如果这样,就不需要妥协的协议,各方都满意,都将各尽其责。

卡特上校进一步说:

现今要想一个部门能具备有关陆上和空中战场(我加上一句,当然也包括海上战场)的全部知识是做不到的,必须在组织上进行最重要的协作,并应该是密切和连续的。发展这种协作的最重要形式的方法之一可以是组建皇家陆军配属航空兵指挥部,这样的机构应该在战时出现。

这是向前迈进的一步,但并不是决定性的一步。当然,在战时应该有陆军和海军的配属航空兵指挥部,这些指挥部最好在和平时期就组建起来,至少能搭起个架子。但它们的使命不应该是不间断地协同作战,因为协同作战在性质上是模糊不清和非决定性的,它取决于个人的影响,只有让步和妥协才能发挥作用。相反,它们的使命应该是制订自己的行动方案。

只有负责编制陆军和海军的所属部门当局才有权决定它们所需航空兵器的数量与质量,谁负责陆军的编制,谁就有权力说话,像陆军需要一支供战略侦察的航空部队之类的要求。提这种要求并不需要有专门的航空技术知识,只需要有常识性的航空兵器知识就行,这在目前已属于一般文化水平,然后陆军和海军配属航空兵指挥部用它们自己的权力去决定这些航空兵器的编制和费用分配,于是陆军和海军负责编制的当局就能掌握做出最后决定所需的全部数据。一旦确定了这些数据,配属航空兵指挥部把兵员兵器的申请呈报空军部,空军部就按生产成本提供这些兵器。

这就是这一问题明确合理的解答,它不需要讨价还价的协议,而是精神上和物质上一个明确无误的答案,这样的解答会带来如下的好处:

1.配属航空兵将成为陆军和海军的组成部分,和其他战争手段处于平等的地位。负责编制的当局对航空兵器的态度和对其他兵器一样,也会将航空兵器的使用与其他兵器协调一致。所有的兵器由一人领导分配协调,可以达到效率最大化,使用的结果也会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效果。

2.陆军和海军负责编制的当局有义务编制它们的配属航空兵,并从预算中拿出钱来支持航空兵,协调航空兵与其他兵种的关系,使它们的费用获得最大的价值。只有看到了这些实际行动,我们才会确切地了解当局把航空兵的帮助放在何等重要的位置。现在它们只是一味地申请航空兵,从不担心经济支出,因为那些钱是从别的预算中拨出的,它们觉得申请是必要的。如果只要谁申请说他极需一辆洗车,就免费送他一辆,那样不是每个人都要来一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