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最漫长的旅程(第8/12页)

“摄影师穿了一件防弹背心,那姑娘没穿。”你这个愚蠢的女人,利里心想。我知道丹尼斯肯定告诉过你这群杂种都是些什么货色。

“丹尼斯说他很机灵。”保尔森举枪对着建筑物比划着。“门口有动静。”

“那就让我们每个人都机灵点儿,”利里咕哝着说。

“一号目标出现,”保尔森报告。“拉塞尔出门了,一号狙击手瞄准。”

“发现目标,”立即有三个人回应。

约翰·拉塞尔体型臃肿庞大,身高六英尺五英寸,重达两百五十磅,曾经像运动员一样的肌肉都已变得肥胖且松弛起来。他身穿牛仔裤,裸露着胸膛,扎一条丝巾保护着一头黑色长发。胸前的刺青有些具有专业水准,不过大多像是监狱同伙给刺的。警察都愿意在手持枪械的时候遇上这种人。他懒散傲慢地挪动着脚步,显示出一副乐意要违法乱纪的样子。

“一号目标携带着一支大号的蓝钢左轮手枪,”利里通知小组的其他成员。看上去像是一支N型史密斯手枪……“我,喔——丹尼斯,他有点古怪啊……”

“什么古怪?”布莱克立即问。

“麦克说的没错,”保尔森接过话茬,架起望远镜仔细观察着那张面孔。他看到了一副野蛮疯狂的表情。“他的表情不对,丹尼斯,是吸了毒了!把新闻界的人都叫回来!”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保尔森紧盯着拉塞尔的头部。此时拉塞尔已经不是一个人了,只是一个监控对象,一个目标。小分队现在是遵循着“折衷授权”规则行动,至少在这点上特工组长行动无误。这就意味着如果情况极其糟糕的话,小组有权采取一切其领导者认为适当的行动。此外,保尔森发布的特别“狙击手交战规定”也明确指出,如果监视目标携带了致命武器,危及任何特工或平民的生命安全,那么狙击手的右手食指就应当在步枪的扳机上施加四磅三盎司重的力量,扣动扳机。

“看在耶稣基督的分上,大家冷静点吧。”狙击手深吸一口气。他的望远瞄准镜里画有十字瞄准线和视距仪刻度。保尔森不由自主地重新估测了一下射程,而后定下心来,脑子里努力留意着骤然刮来的狂风。瞄准镜里的十字线锁定在拉塞尔的头部,恰好在耳朵上方的位置,这是个瞄准的好位置。

当时的情况看上去既可怕又滑稽。新闻记者微笑着前后移动麦克风。粗壮魁梧的摄影师校准着便携式电子摄像机,他的高能闪光灯则消耗着腰间携带着的电池组。拉塞尔正在激昂有力地说着什么,但因为他是顶着风说话,利里和保尔森一个字都听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一开始就气势汹汹,一直没有和缓下来。不多时他的左手攥成了拳头,右手手指开始紧紧地握住左轮手枪的把手。大风吹着女记者的丝绸衬衫,紧紧地裹住了她没戴乳罩的胸膛。利里记得拉塞尔号称性爱运动员,照此推测应当指的是他性欲强烈。可是他脸上居然冷漠得毫无表情。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们给他设下的陷阱让他心情很紧张,也可能是药物刺激的关系,他的表情由平静无波变得狂躁激昂起来。接着他又突如其来地平静下来,但这样的平静不见得是个好兆头。

那个特工组长真他妈的愚蠢,利里心底咒骂着。我们应当在此守株待兔,等他们出来。现在局面稳定,他们哪儿都去不了了。我们本可以通过电话和他们协商,等他们出来……

“不好!”

拉塞尔空着的那只手一把揪住了女记者的右上臂。她试图拉回自己的手臂,可是根本拉不动。摄影师立刻采取行动,一只手从索尼摄影机上抽回来。他体格高大健壮,或许能把她的手臂拉出来,可是他这一出手激怒了拉塞尔。目标持枪的那只手又动了起来。

“瞄准、瞄准、瞄准!”保尔森急迫地叫道。住手,你这个卑鄙小人,住手!他不能让枪离得太远。他的脑子急速地盘算着目前的情况。那是一支大号史密斯威森手枪,口径可能是点44。创面大,非常血腥。目标可能只是为了强调自己的话才做出这样的动作,只是保尔森不清楚也不关心他究竟说了些什么。或许他是在告诫负责摄影的黑人住手;他的枪口似乎是指向那个黑人而不是姑娘,那枪口还在继续向上抬,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