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3/5页)
“我高兴。我心里存不住事,你们坐,我买不好,就不回来吃饭了。
“你,去吗?”李明强又转向了卫和平。
“不去。”卫和平冷冷冰冰地回答。她正为李明强认干儿子脸红呢。这么大的事也不和我商量,要认,结过婚也不晚啊。这没结婚,算啥?她不能去,她一去,不是就自认是干娘了吗?这对没有结婚的姑娘来说,多难为情啊。
李明强顾不得那么多了,逃也似地离开了饭店,钻进了街头公园的松林里。
一个人如果死于霎时的天灾人祸倒不一定可怕,因为那只是瞬间的痛苦,最可怕的莫过于知道自己矫健的身躯迫近死期,特别是在死前完全能够实现自己渴望实现的事情而没有实现,又偏偏看到了别人已经实现或正在实现的时候。
李明强多么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小家庭,他多么渴望结婚,留下自己的骨肉啊!
松树林中又多了棵绿树。没有叶,更没有枝。突然,树的上部生出了两个对称的枝杈,那枝儿也是光秃秃的。
李明强伸展双臂,在西苑饭店旁的松树林里静静地站了约十分钟,还是静不下心绪,他无法再回到同学中去了,也没有到商店给他的干儿子买东西,他无意识地登上了开往香山的360路公共汽车。
十二点十分,失魂落魄的李明强回到了香山步兵侦察大队。上午所发生的一切像电影一样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又一遍,一切的一切都似乎在对他说:生活多么值得留恋。
李明强的脑袋昏沉,目光茫然。一会儿幻化出自己在举行婚礼,一会儿幻化出自己在炮火弥漫的战场;一会儿幻化出自己有了孩子,一会儿幻化出自己成了战俘。战俘是做不得的,他宁愿与敌人同归于尽。想到死,又想到孟华的孩子,便幻化出那孩子迈动着小腿蹒跚着扑向他,奶声奶气地叫他“干爸”,他高兴地把孩子抱到怀中。突然,那孩子变成了与他搏斗的敌人,拿着匕首刺向他的心脏。这一幕幕,让他震颤,让他动摇,使他不止一次地在内心深处呼唤自己:留下,一定要留下!
李明强撞开了宿舍的门。肖明正在用剪刀剪报纸,剪得满地都是。军地两用人才学习,他学习剪裁。他说凭这手艺,退伍后就能过好小日子了。战友说,瞧你那远大志向!他说,我的志向大着呢!学会后,先为我军设计几套好服装,在电视上一亮,威振全世界。他真设计了,设计了好几十套,但是都未被采用。这次探家,为乡亲们义务裁衣一百多件,人没归队,表扬信就飞来了好几封。从家里回来后,他练得更欢了,扬言到前线他要办一个“猫耳洞剪裁学习班”。为了不影响李明强写东西,他以往都是上俱乐部练,今天李明强外出,他便拿到了屋里。
“排长,你不是去参加同学的婚礼了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李明强冲他点了点头,算是回答了。
“啊,我知道了。你是惦记着你的《和平歌》,想在参战前完成是吧?”肖明笑着说。
“嗯。我喝了点酒,头晕,想睡一会儿。”
“你睡吧,我到俱乐部去。”
“你不休息?”
“咱中午哪有休息的习惯?”肖明一边说一边收拾东西。
“肖明,别。你就在这儿剪,让我睡着前好好看看你。”
“看我?”肖明感到有点莫名其妙,笑着说,“排长,别逗了!你是又失恋了?还是喝点酒就把我当成女朋友了?”
“臭小子,我是给你说正经的。”李明强苦笑一下,深沉地说,“排长总觉得对不起你。”
“你有什么对不起我的?谁不知道全连就你对我好,什么事儿都护着我!”
肖明说的是真话。李明强比较重感情,与肖明同住一屋,是在一定程度上倾向着他。特别是肖明那乌鸦嘴,一年到头出力不小,贡献不少,可评功评奖就没他的份,李明强总是替他据理力争。
“什么问题也没有给你解决。”
“唉,也不是你权内的事儿。你对兄弟们好,大家都记着呢!”
“行了,行了!不说了,你剪你的吧。”
“我上俱乐部去了。”肖明说着,又要收拾东西。
“别,别。俱乐部挺乱的,别搅了战士们的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