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第5/7页)
好像有什么东西别在心里似的,李明强的胸中冒出一阵可怕的呜咽,仿佛快要把胸膛撕裂了。他想哭,他真想哭,真想立刻飞回家去,扑进妈妈的怀里哇哇痛哭,用泪水淹没人世间的虚情假意。
李明强真想留下。爸爸妈妈革命了几十年,落得一身疾病,至今行动不便;哥哥呆傻,生活不能自理。农村实行了生产责任制,人们都各自忙各自的了。他们不会种田,种瓜不得瓜,种豆不得豆,一家三口人,主要靠他每月寄回的五十元钱过日子。爸爸妈妈都是“五十年代的思想”——一切为国家着想,不肯向政府提任何条件。而他,“身为人子,当尽其孝”。他想留下,用自己辛苦的劳动换取父母老年的欢乐,给他们寄托,给他们幸福。他们的一生太苦了,中年得子,又赶上十年动乱,他怎忍心再让“老年伤子”的特大不幸降临到他们身上呢!他不想上前线,不想给二老增加精神上的痛苦。爸爸、妈妈,特别是爸爸,那受过伤的神经再也经不起任何打击了。他一想起爸爸,一想起妈妈,一想起哥哥,他就想哭。特别是妈妈,妈妈老爱流泪,妈妈是拌着泪水生活的。他一想起妈妈的眼泪,眼里就充满了泪花。他一想起哥哥,童年聪明勇敢的哥哥,至今未婚,像个木头人一般。他就心痛,就有一种责任感——他要照顾哥哥一生。他一想起爸爸,那个瘦如干柴的老头,脾气倔犟而暴躁,言语中充满了火药味。他身上有战争年代的七处枪伤,双腿患有严重的关节炎,天阴雨雪,难以行走。高兴时像一个天真的孩子,生起气来吹胡子瞪眼,摔碟子摔碗。他常和妈妈呕气,有时还……。他不打哥哥,也不骂哥哥。在李明强的记忆里,爸爸从来没有打骂过哥哥。哥哥是为了保护妈妈被人打傻的,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爸爸才恨妈妈。爸爸对李明强要求很严,骂得很多,打得也很多,一次还整整罚他跪了一天,搞得他半天不能走路。李明强有点恨爸爸,不是因为爸爸打他骂他,而是因为爸爸打妈妈,在孩子的眼里,妈妈是神圣的。
想到爸爸,想到妈妈,想到哥哥,李明强真恨自己当初不应该当兵,不应该考军校,更不应该考步兵侦察。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爸爸支持、妈妈通过的。现在,刘爷爷去世了,李家的事再也没有人管了。李明强上不上前线,打不打留后报告,也没有人为他拍板了……
李明强捶了捶嗡嗡作响的脑袋,拿起笔与纸。他得备课,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这是指导员的指示,不,是团课教育,星期六下午是团日,李明强是团支部书记,讲课理所当然是他的事。部队刚刚取消副指导员,当团支部书记的排长真真的难啊。
“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这句话李明强不知听过多少遍,可他从来没有去给人们长篇大论地讲过。
是不是先讲一下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紧密相联关系?他思忖着。
国家是按照地域来划分的,在国家消亡以前,人们总是要在国家这个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特定社会环境中进行生活。国家的利益包含了个人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源泉和根本保证。国家利益同个人利益的关系,如同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冯玉祥将军有一首诗写得好:“鸟爱巢,不爱树,树一倒,无处住,看你糊涂不糊涂?人爱家,不爱国,国若破,家无着,看你如何去生活?”
李明强的思绪慢慢地走上了正轨,到达了静点。他就是这样,在百爪挠心的时候,只要拿起笔与纸,思想很快就能从混乱中收拢回来。
孙中山先生生前曾讲过一个真实的故事:在南洋爪哇,有一个财产万贯的华侨富翁。一天,他到朋友那里聊天,当深夜返回时,发现自己离家时忘了带夜照(夜间通行证)和夜灯。按照当地法令规定,华人夜出,身边如果没有夜照和夜灯,让巡捕查获,轻则罚款,重则坐牢。这位富翁只好花一块钱就近叫了一个日本妓女,让她陪伴回家,才免遭巡捕的纠缠。孙中山先生感慨地说:“日本妓女虽然很穷,但是她的祖国却很强盛,所以她的国际地位高,行动也就自由。这个中国人虽然很富,但他的祖国却不强盛,所以他连走路也没有自由,地位还不如日本的一个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