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稀泥与暴乱(第9/10页)
这个科目光看名字就挺奇怪的。
金衢道全称是领金华、衢州、严州兵备道,它的驻地在衢州府,和徽州府没什么关系。徽州为什么要给它兵饷?而且这笔银子不是解往衢州,而是解往池州,那里明明是徽宁兵备道的驻地。
明明是徽州协济金衢道的费用,却要送去徽宁道的池州,这账目流向也太乱了吧?
仔细一查,原来这也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早在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为了防倭,朝廷设立了应天兵备副使,统一协调包括徽州在内的长江防务。到了四十一年(1562年),这个机构被裁撤,却没有下家来接盘。徽州府在那段时间,处于没有驻军保护的空白期。
本来朝廷觉得倭寇气焰不复往日,徽州地处内陆安全得很,这事不用着急处理。没想到好死不死,到了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徽州突然闹了一次矿上骚乱。一群来自金华的矿工化身流贼,冲入婺源县大掠一番,徽州六县为之震动。
当时的应天巡抚刘畿手里无兵可派,遂移文邻近的金衢道,希望他们就近协防。协防需要兵饷,这笔钱自然得是徽州府出。于是徽州府专门安排了一笔兵饷,每年解送衢州。
后来到了隆庆六年,朝廷设立了徽宁兵备道,把徽州防务从金衢道接回来。按说这笔饷银该随之转过来,相应科目名称也要修改,可徽宁兵备道打起了小算盘,觉得可以从中渔利。
首先,徽宁兵备道先从徽州府征收一笔兵饷银,于情于理这都是应该的,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然后徽宁兵备道给金衢道移文,说徽州防务我们接手了,兵饷银以后归本道所用。金衢道觉得这也合理,办了移交手续。
最关键的手法来了:徽宁兵备道并没告诉徽州府,兵饷发生了转移,反而要求徽州府在“协济金衢道兵饷银”中间加上“解池州府”四个字,意思是,以后你们交给金衢道的兵饷银,送到池州来就好啦。
徽州府非但没觉察这个小手段,还觉得挺高兴。因为解送兵饷本身也是有成本的,送到池州比送到衢州可近多了,这么一改“解池州府”,我们还省了一笔运输费呢。阖府上下,都赞颂兵备老爷体恤民情。
经过这么一番操作,徽州府每年要交两笔兵饷银,名义上一笔给金衢道,一笔给徽宁道。其实金衢道早就收不到了,这两笔银子都要解去池州,落入徽宁道手里。
说白了,这算重复征税。
有人也许有疑问,交两次钱,徽州府难道傻吗?
奥妙就奥妙在这儿了。从徽州府的财务角度来看,这是两笔不同的支出,一项是给外地驻军,一项是给本地驻军。如果不知道“协济金衢道”的前因后果,根本看不出两项其实是同一项。
要知道,在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里,政策的执行是有惯性的(比如说在大明)。政策一旦形成惯例,即使周围情况发生变化,官员仍旧会机械地继续执行,不会主动求变,甚至畏惧变化。所谓“祖宗成法”,就是这么来的。
徽州府一直在交纳“协济金衢道兵饷银”,这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既然没人通知取消,那么就继续交下去好了,也没人追究它是怎么产生的。那笔丝绢税也是同样的道理,歙县不也默默地交了两百年吗?
大明的正税不多,杂税和隐形税却无比繁重,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在体制内悄然形成的。积弊一旦生垢,便难以清除,积少成多,演变出无数散碎、复杂的短途税链,赋税比账面上要沉重数倍。
看到这里,我们大概能明白,六县为什么纠结于这些税目数字了。
并非只是因为他们热爱兴讼,实在是负担太重,不堪承受。从这次争议中能看到,除夏税秋粮的正税之外,徽州府还要征收南京承运库的人丁丝绢,给地方政府的六项均平银,给工部、户部的物料银,还有各种各样的地方协济……
若是再碰上徽宁兵备道这样有私心的,上下其手,又运作出一笔额外的税收,负担就更大了。此前第一版太平府方案中,徽州官员甚至还想借机运作一下,增加一点官府办公费。
更可怕的是,这些数字,只是解到库的税额,还要加上途中的扛解、火耗、补平、内府铺垫等,这才是老百姓最终要承担的税负。徽州府每年要向六七个部门分别解送税赋,每多一路,附加成本就会翻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