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都是王安石惹的祸?(第11/15页)
当时的皇帝,是汉景帝刘启的大伯惠帝刘盈。刘盈被自己的母亲吕后荼毒戚夫人的做法吓坏了,已经没有心思管理什么国家大事。现在看到宰相这副做派,也很疑惑,以为宰相是因为看不起自己才这样的。于是就让在自己身边做侍从的曹参的儿子,悄悄回家问问他父亲,究竟打的什么主意,还想不想治理这个国家了?结果,儿子的话刚刚出口,曹参便大怒,把儿子摁在地上一顿痛打,据史书记载:在屁股上足足抽了两百鞭子。打完后,对他说:“滚回去当好你的侍从,天下大事不是你该过问的。”这下子,皇帝的脸上也挂不住了。一天上朝后,刘盈责备曹参说:“是我让你儿子劝你的,你怎么把他打得那么惨?”
曹参脱帽,道歉,然后问惠帝刘盈:“陛下觉得自己与高祖谁更英明?”
刘盈回答说:“我怎么敢和高祖比?”
曹参又问:“在您看来,我和萧何谁更贤明?”
刘盈回答道:“先生好像要差一点。”
曹参说:“对呀。高祖与萧何已经定下了很好的治国方略和政策法令,您无为而治,我们守住职责不乱来,这不就可以了吗?”
刘盈听后放心了,说:“善。”
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萧规曹随的典故,也是西汉初年以黄老之术推行无为而治、与民休息政策的由来。
翻检这一段史料,会给人一个特别突出的感受:在这里,最重要的东西并不仅仅是不改祖宗之法的问题,曹参抓住了一个最深层的要害:在帝国政治结构之下,最难治理的其实不是民,而是官;只要如狼似虎的皇家与官吏能够不生事,不扰民,能够清静无为;只要不给官吏们鱼肉百姓的机会,让他们守住职责不乱来,从而官安其位,民乐其业;那么,中国人就会像变魔术一样,生产出无穷无尽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
这套思想与方略为汉文帝与汉景帝所忠实继承,终于成就了文景之治的太平盛世。
我们无法知道,在司马光的内心深处是否有这种担心:官吏们借变法之机,如虎狼出笼一般糟蹋百姓。但是,不管起初他是否因为这个原因反对变法,到后来,他成为坚定的反对派领袖,这个因素肯定发生了重大作用。原因是,随着王安石变法的渐次展开,这个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
以青苗法为例。陕西地方官推行时,效果不错;王安石担任地方官时,在自己治下地区实行时,也一样大受欢迎。因此,王安石相当有信心地在全国推行。谁知,结果却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很快在全国形成了大面积的灾难性后果。其原因相当复杂。如果根据史料还原当时的情形,则大体情况是:
青苗法肯定是适合农民们需要的,特别是在青黄不接时节,更能显示其救济与援助的功效。有钱的人家不需要这种援助,贫苦之家需要,但必须以田里的青苗为信用担保或者抵押。这样一来,风调雨顺时,大家自然都很欢喜;而一旦出现天灾人祸,发放贷款的官府与使用贷款的农户双方,立即同时陷入恐慌之中。官府为了减轻自己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责任,唯有逼迫农民一途。农民便只好变卖家当,归还贷款本息。严重者需要卖房卖地,甚至卖儿卖女。最后,部分农民流离失所,更使许多农民无力或者不敢贷款。
这样显然不行,因为各个地方官府都有固定的贷款准备金,这些贷款本金附带着必须完成的增值使命一道下达。如果贷款发放不出去,地方官员便无法完成那百分之二十的贷款利息即价值增值的任务,这将直接影响官员们在上司眼中的形象、工作业绩与升迁。于是,各地官府及其官员们便花样百出。其中最普遍的做法是,根据当地农户的经济状况,将他们分成不同的等级,规定不同级别农户的贷款额度,然后,强令当地富户与其他不同等级的农户之间结成利益共同体,由富户为各等级贫户提供担保或者抵押。更有甚者,若干地方官府的官员们,为了提高自己的政绩,还欺上瞒下、自说自话地或公开或变相将贷款利息提高到百分之三十甚至更高。
很明显,这种情形蕴含着相当凶险的潜在后果。它意味着,一旦出现饥荒之后,所有的人家全部会被一网打尽,舍同归于尽一途,无处可逃。唯有官府可以旱涝保收。而各级政府官员只要足够心黑手辣,则自然政绩卓著。于是,一件本来具有功德性质,明明充满政治善意的政策,却在帝国政治体制和各级官吏的运作下,变得面目全非,成了彻头彻尾的残害百姓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