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五、日本出兵山东和济南惨案(第2/4页)

“为照会事迭据驻日张代办报告,日本政府决定出兵中国北方,数约二千名,并准山东张总司令电称……等情。查山东内部极称安静。关于保护各国侨商,迭饬妥为办理,近数年来,青济侨商,实无因我国军事影响,而稍有妨害其生命财产之事,况济南青岛,与上海汉口等处有租界者,截然不同。乃日本政府突然派兵来华,不惟侵犯中国主权,且易引起人民误会,除派员就地交涉外,请向日使提出严重抗议,务使完全取消各等语。正核办间,续准贵公使来部面称本国政府为保护侨民起见,特派军队赴青岛,如有必要,并拟进驻济南,事平立即撤退等因。当以此种逾越寻常之行动实无理由。中国政府实难缄默等语,奉告贵公使在案。查青岛地方,自照华府会议协定交还以来,系属完全中国领土,义当切实尊重。且自贵国军队撤退以后,地方官维持治安,不遗余力。外侨生命财产,无不备受保护。近年虽各省时有军事,而在鲁外侨,从未受丝毫影响,殊无派兵保护之必要。此次贵国政府,不先征求中国政府同意,突然派兵来青,且欲相机赴济南,不能不认为违背条约,侵犯主权之行动,至深遗憾。现在山东地方民情已甚愤激。倘因此引起全国人民之误会,中国政府不能负此责任也。为此提出正式抗议,照会贵公使查照。请即迅予转达贵国政府中止派兵赴青,其已开到埠者应令勿遽登岸,从速折回,俾免引起纠纷,而影响于两国现有亲睦之邦交。切盼见复为荷,须至照会者。”

这次日本出兵山东,停留时间并不久,16年8月中旬起即陆续集中青岛,准备撤退。8月21日先有日军300名搭台中丸回国,根据9月3日张宗昌的山东督办公署给外交部的咨文,叙述日军撤退经过文如下:

山东督办、省长公署咨行事,据胶澳商埠局总办赵琪呈称,窃据警察厅长王庆堂呈称:本年九月七日奉钧局第一零四零号训令内开,顷奉保安总司令张、代理省长林微电内开,东电悉,日军撤退,此间亦据日本方面通告,当即转电国务院外交部查照在案。嗣后青岛各国侨商,应即饬属随时加意保护,所有日军撤退情形,仰仍具报察核,特复等因。奉此,合亟令仰该厅转饬所属,嗣后青岛各侨商,务须随时加意保护。并将日军撤退情形详细具报,以凭核转,切切此令等因,奉此,遵查胶济路沿线所驻日军,于八月中旬,即节节移动,集中青岛,以备撤退,均经随时报告在案。

八月二十一日,先有日军第十师团及第十四师团三十三旅团各部兵士三百余名,搭台中丸回国。

八月二十七日,又有三十三旅团第十联队兵士七十三名搭台中丸回国。九月六日,第十师团兵士五百余名全副武装,携大炮八尊,子弹二千箱,大米二百包,马一百四十余匹,马车一百四十件,搭龙凤丸回国。

九月七日,又有日军第十师团司令部长谷川中将,带随员八十七名,第八旅团司令部中岛少将,带随员十名,率领步兵全部计一千零九名,马五十一匹,由二号码头登台中丸。

又有日本输送指挥官天野大佐,带第十联队全部官兵计一千零八十七员名,随带机关枪五架,高射炮一架,无线电机车三辆,马三十二匹,亦由二号码头登春华丸。所有给养物品,均系于本月六日经该军运输部用载重汽车由大港路山东仓库起运,分装该台中、春华二轮,计子弹各军用品、大米、马草等物约三千余件,于六日先期登轮。

九月八日,又有日军三十三旅团六十三联队乡田少将,带随员步兵及铁道队、电信队、兵士共计一千五百一十名,马三十八匹,给养马草、子弹共约一千余件,由二号码头登原田丸回国。

同日,又有三十三旅团六十九联队指挥官伊木少佐,带步兵八百七十五名、马三十一匹、并给养马草、大米、子弹共约一千余件,由二号码头搭神瑞丸回国。当各军登轮时,本埠军政各机关及日本商学各界约一千五百余人在码头欢送,并经厅长带同长警多名,在码头照料,均属表示亲善。现已撤退完竣,除通令各署对于各国侨商,随时认真保护,免贻外人口实外,所有日本陆军撤退情形,理合具文呈报。仰祈鉴核转报,实为公便等情,并据港政局报同前情,除分呈外,理合备文呈报,仰祈鉴核等情,到署。据此,除指令并饬特派交涉员查照外,相应咨请贵部查照为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