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洪述祖落网及被处绞刑(第13/14页)

[187]“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中华民国六年一月至十二月份)》,“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1976,第293页。

[188]《洪述祖在沪被控三志》,《申报》1917年5月1日,第10版;《洪述祖在沪被控四志》,《申报》1917年5月2日,第10页。

[189]《洪述祖在沪被控五志》,《申报》1917年5月3日,第10页。

[190]《豫审洪述祖旁听录》(一),《新闻报》1917年5月30日,第3张第1页。

[191]《洪述祖今日开审·于右任致上海报界电》,《申报》1917年5月29日,第10页。

[192]《洪述祖判决解京》,《申报》1917年8月29日,第10页。

[193]《上海萨交涉员请派警提洪述祖电》(1917年8月30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8-00889。

[194]《京师警察总监吴请派警提洪述祖到京上总理手折》(1917年8月31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8-00889。

[195]《京师警察厅训令赵志嘉前往上海提解洪述祖稿》(1918年4月7日拟稿,4月14日缮发),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外交部特派江苏交涉员为点交洪述祖及各项证据函复京师警察厅》(1918年4月24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京师警察厅复函江苏交涉员洪述祖已提解到京稿》(1918年4月30日拟稿,5月2日缮发),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

[196]《内务部训令迅将洪述祖交地检厅接收》(1918年5月16日),北京市档案馆,档号J181-017-01771;《京师警察厅为解送洪述祖致地检厅函稿》(1918年5月16日拟稿,5月17日缮发),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

[197]《驻守地方检察厅司法警察巡官报告审理情形》(1918年8月22日、8月27日、8月30日、9月7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

[198]《洪述祖案已判决》,《大公报》1918年9月30日,第2张第2页。

[199]《驻守高等检察厅司法警察巡官报告审理情形》(1918年11月23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

[200]《驻守高等检察厅司法警察巡官报告审理情形》(1918年9月7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

[201]《驻守高等检察厅司法警察巡官报告审理情形》(1918年11月8日、11月23日、12月2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

[202]《京师高等审判厅刑事判决》(七年控字第二二四号,1918年12月2日),王建中:《洪宪惨史》,第79—87页。

[203]《驻守高等检察厅司法警察巡官报告审理情形》(1918年11月23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

[204]《驻守高等检察厅代理巡官呈报宋振吕私诉一案判决情形》(1919年3月31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

[205]《大理院刑事判决书》(八年上字第218号,1919年3月27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

[206]《大理院刑事判决书》(八年上字第218号,1919年3月27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

[207]《大理院刑事判决书》(八年上字第218号,1919年3月27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

[208]朱德裳:《三十年闻见录》,岳麓书社,1985,第44页。

[209]《驻守高等检察厅代理巡官呈报宋振吕私诉一案判决情形》(1919年3月31日),北京市档案馆,北平市警察局全宗,档号J181-017-01771。

[210]《京师第一监狱关于人犯洪述祖等人执行死刑情形的呈报》(1919年4月7日),北京市档案馆,河北北平第一监狱全宗,档号J191-2-11584。

[211]邹韬奋:《潘公弼先生在北京入狱记》,《韬奋全集》(2),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第21—23页。

[212]傅增湘:《记洪述祖遗事》,《近代史资料》总80号,第115页。

[213]飘萍通信:《洪述祖临刑前之秘笈·洪氏八日间之狱中日记》,《京报》1919年4月14日,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