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狂澜 第九十一章 伏诛(第3/3页)
林缚许韦忠、周诚率部投诚,韦忠麾下兵马悉由吴敬泽接管,但韦忠保留将职,任司寇参事,为吴敬泽副手,将职还在周其昌之上,只是不直接掌握兵权。周诚保留录事参军官职不变,辅助周知正署理袁州民政。普通军卒缴出兵械后,发放路费许归乡里,也可继续留在军中效力,饷粮比照淮东军卒。投附的吏员及中下层将校也都宽赦前罪,留在袁州待用。
在袁州军三万主力被打溃,袁州守兵不过千人,林缚开出这样招降的条件,再者投诚与投降有着极大的区别,林缚同意韦忠、周诚等人投诚,又如何会给拒绝?
当天午后,韦忠、周诚等人即打开袁州城门,迎吴敬泽率部进城,并交出他们事前扣押的黄秉蒿、陈子寿等人的亲族。
陈子寿虽说逃亡在外,但林缚已经明确将他列为必诛之战犯,其子侄亲族与黄秉蒿的亲族给一视同仁的对待。只是这里的“一视同仁”,绝非陈子寿的亲族所期待。
在周知正临行前,林缚就已示下几点意见:对于黄秉蒿、陈子寿已经成年并在袁州军里任职的兄弟、子侄,一律以叛首问罪在袁州就地问斩。唯以身免者,是黄秉蒿的长庶子黄立行,其在战前极力反对黄秉蒿与淮东对抗,而给黄秉蒿排斥在袁州军核心之外。除黄立行贬官为民,得以身免外,黄秉蒿、陈子寿还有一些亲族,林缚都叫周知正将他们暂押在袁州的大狱,待日后有时间再详查其罪以定其刑,而不再一杀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