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强拆血案:武术大师赵三多自创义和拳会(第7/9页)

这就是——义和拳!

所谓义和,就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大家走到一起来,“义气相和”。

所谓义和,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的利益,大家必须把退无可退的拳头亮出来,追求“正义与和谐”。

所谓义和,就是维护中国的传统之“义”,中国的传统之“和”,用当时英国驻北京公使窦那尔后来向国内报告用语来说,就是“这个团体的成员将联合起来进行正义的事业,如果有必要,他们将使用武力”!

估计是赵三多原本就知道王伦的故事,或者是他的“参谋们”把这个故事说给了赵三多听。赵三多把“义和拳”的名号从一百多年前的王伦手里移了过来,他为自己队伍采用的新的名字,正是——义和拳!

从组织结构上来说,赵三多的义和拳既不是起源于白莲教,也不是起源于大刀会,而是和梅花拳有着更加直接的联系。赵三多的义和拳是一个继承了梅花拳开放门风的组织,加上要对抗洋枪,人越多越好。于是,尽管在组织起源上,义和拳和白莲教以及大刀会没什么关系,但不能阻止白莲教教徒和大刀会成员加入义和拳组织。义和拳就像一条小溪,它汇集了干流和很多的支流,包罗万象,包容万千,这正是作为一个基层自发组织的复杂之处。

义和拳的兴起和山东冠县、直隶威县都有关系,赵三多就是直隶人,所以,相对于接下来故事中即将讲述的“义和团,起山东”,我们其实还应该记住这样一句话:义和拳,起直东!

而在当时地方官府给朝廷的奏章报告中,无一例外地把义和拳说成“起源于白莲教”,直隶吴桥县县令劳乃宣还专门写了本书(《义和拳教门源流考》),向朝廷证明义和拳就是“源自白莲教”,是白莲教的一支。劳县令的这本书不仅让当时的朝廷信了,后来的很多人也相信了。

如果我们认为这些地方官是不了解实情那就错了,恰恰相反,他们是非常了解情况的。因为白莲教是朝廷早已经定性的“邪教”,按照《大清律》,把民间组织定性为“邪教”的权限在朝廷,而只要把义和拳和白莲教扯上关系,这就是借白莲教“邪教”之名给义和拳定罪的一条捷径。只要朝廷一定罪,他们就可以很方便地出动官兵用简单粗暴的手法去打击,而百姓们的各种利益诉求就能以“打击邪教”之名掩盖,官老爷仍然可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该收的税能够收得上来,该摊派的劳工能够摊派得下去,县老爷对乡村事务是很少真正关心的。

现在我们知道了,从义和拳产生的“根源”来说,其实我们可以拨开层层的迷雾,压下种种的争论,用一句话来概括:义和拳起源于维权——或者说是老百姓们自认为的维权。

尽管这样的维权的“正当性”更多地存在于百姓们固有的观念中,尽管这样的维权其实带有很多的乡土观念而和“现代契约精神”不符,但是,义和拳产生的本质是上告无门,寻求帮助无路,而民教互仇。他们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洋人的教会可以为教民做主,而大清的官府却反而不能为他们做主?

无论是六大冤、八大讼,还是十八魁与赵三多,他们都是大清乡村中随处可见的非常普通的人,他们并没有三头六臂,也不是天生的坏蛋或者好人。如果不是诉冤无门,他们是很难自发组织起来的,他们只是比较老实和非常现实的人。当他们发现在这块土地上如何有惊无险地生活,实在是一件很需要技术的事时,他们时刻担心的就是失去自己仅有的利益。他们的头脑中其实并没有过多的“义和”的观念,只是出于本能和现实的考量去维护自己的利益。乡村的工作之所以难做,就是因为利益太纠结,而乡村的工作之所以做不好,就是因为百姓们利益的诉求往往被漠视。

在赵三多启用“义和拳”的名号并准备再次行动的同时,张汝梅指示东昌知府洪用舟,要将梨园屯的动乱消灭在萌芽阶段。洪用舟找到了赵三多,知府大人要亲自做赵三多的思想工作。

绝境中的赵三多亮出“扶清灭洋”!

洪用舟告诉赵三多:你也算是在地方上有名望的人,为何要跟着十八魁做“匪”呢,只要你解散义和拳队伍,不再聚众闹事,我就可以把你和被通缉的十八魁区别对待,并且赐你一块官匾,挂在你家的门前,保证你一家老小的安全和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