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时问不光是军队(第5/7页)

刘学友老人说:当时沈阳红十字会医院(现202医院)收治不少国民党伤兵,就把它当成国民党医院了,6师17团一个指导员庄严,带人搬走一些药品,有的战士把一些设备也砸了。後来召集沈阳各界名流开会,有人说八路军抢砸医院。师政委李少元火了,要枪毙庄严。庄严才19岁。後来没怆毙,不知怎麽处理了,17团党委受到集体记过处分,团长和政委各记大过一次。

2纵政委吴法宪也受到记过处分。

不光是要承担领导责任,还因为2纵进到沈阳附近时,他不让架设电台收发报,怕总部变更命令不让进沈阳,捞不到油水。

在“林罗刘”签署的一份《沈阳解放後关于火炮调整的命令》中,有这样一段:

调出炮数,一纵山炮五门,二纵山炮十八门(包括九四山二),一四野四门,化迫三门,美十榴五门,十五迫六门,共三十五门,三纵三八野一门,一四十榴三门,美十榴三门共七门,五纵化迫五门,十三迫六门,共十一门,六纵山炮三门,三八野炮八门,共十一门,七纵山炮六门,十二迫六门,共十三门,八纵美十榴五门,十纵美十榴七门,十三纵美十榴四门。⑶。

2纵调出火炮,占总数的36%还多。

跑得最快,打仗最多,功劳最大,伤亡最大,缴获最多,受的处分也最多。

要物不要人,并非自沈阳始,也不止一个2纵。

1948年12月,东北野战军政治部《关於秋季战役(辽沈战役当时被称为“秋季战役”)中城市纪律情况报告》中,说:

“秋季攻热开始时在义县、兴城、昌黎等战斗中城市纪律是很好的,群众反映称为‘仁义之师’,一天半至两天就大致恢复秩序,部队有错拿电话局一把钳子,也查明送还,部队出城,连队都进行检查,做到缴获统一分配。但这都是小城市,参战部队不超过两个纵队,故易维持纪律。”

“锦州收复后,物资特多,参战者有五个纵队,地方党政工作接收的准备也很不够,尤其当时敌廖兵团南来,锦州可能再失,且敌机轰炸较烈,觉得如其便宜敌人还不如便宜自己,故决定让各部队争取迅速将物资搬出,且首先补充自已,当时三四天内,各部队搬出了大量物资。这是一个特殊的不得已的情况,却必然发生一些不好的影响。如有的搬多,有的搬少,有苦药不均现象,有的部队吃大米白面,有的连高粱也吃不上。也发生争夺物资闹不团结,其中七纵为各部所不满,如不照顾他部,到他部防区搬东西,占领之仓庠不肯上交,给他部之俘虏将青壮者挑出一些,战斗将结束时对旧城内尚有敌万余,他们拒绝别部参战,自己独吞,怕别人染指。……另一偏向,则是因物资多,大家争搬大仓库,而对收容俘虏,打扫战场反不注意,故锦战结束後三四天内,市内散俘伤俘尚到处乱走,无人收容。”

“长春敌投降前夜,有的部队其军官已失去统制力量,士兵自动走散,加之我军缺乏受降经验,和有些干部的洋财思想,致在新七军投降後,有的受降部队只要武器不管俘虏、有受降一两个团而俘虏不过三四百人。”

“战场上的零星物资的统一分配可以做到,但所规定的整批物资及仓库只能看守不得搬运,则不能完全做到,因为大家有’遵守纪律就必然吃亏’的思想,觉得别人拿了,我不拿不合算,统一分配没有自己分的多,或认为‘大家分了,也不是本人贪污’,这种思想就是抓一把的基础,而这主要是干部的思想问题,故锦战中有的部队得了米面被服很多,别的部队则发生了羡慕思想,於是沈阳战役中也就抓一把。”

“一般争执事件很多,领导干部间拍电报,写信,当面控诉,往返答辨,影响到下面则有因互争而开枪打死打伤人者。”

“这些争执,每个战役都有,而且几乎是包括了所有的参战部队。”⑷。

同年5月10日,东北野战军後勤部副政委陈沂,在後勤会议上的报告”中说:

“这次打四平,抢了医院,连老百姓的两三个西药店都抢了,这就叫本位主义害死了,为了自本位搞点西药,竟不顾党的影响,这简直是强盗,而不是人民解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