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搞经济改革一定要精打细算(第4/6页)

为了有效地根绝腐败,雍正还加强了对中央官员的约束。以前,地方官向户部缴纳钱粮时,每一千两银子要多交二十五两的“余平银”,雍正意识到这是产生腐败的一个温床,刚上任的时候就下令削减十分之一的“余平银”。

后来,允祥又建议雍正彻底取消“余平银”和“加色银”这些灰色收入,雍正接受了这个建议,立即批准,肃清了官场歪风。

在当时也有假币,针对假币的泛滥,雍正同样以严刑峻法禁止民间私自铸钱。为了有效地打击铸钱业,雍正要求各省督抚要秘密查访,一旦发现,要给予严厉打击。知情不报者与案犯同罪,不知情的地方官也要连降三级,甚至铸造假币附近的邻居无论知情还是不知情也要枷锁一个月,杖打一百,流放一年。

在封建社会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定,譬如火耗这种东西应该由所有纳税人来承担,但真实情况并不是这样的。一些地方官也是势利眼,他们不敢得罪当地的富绅,往往把火耗转嫁到小民身上,从而使小民的负担更重。这种不平等造就了政府、绅衿、小民三者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雍正认为,这个矛盾错在绅衿,决定剥夺他们的特权,让他们跟平民百姓一样,实行士民一体当差的政策。

元年,在河南实行“士民一体当差”政策,引起了河南的一些生监的不满,河南的一些生监在县学教官杨倬生的带领下,控告知县张可标。雍正查实情况后,将那些闹事的生监绳之以法,表彰知县身体力行推行新政策。

摊丁入亩

封建社会一向是按人丁交税的,有多少人头交多少税,看似非常公平合理。但仔细一看却发现不是这样,里面有很多不确定不可控的因素。

许多人为了逃税,故意隐藏人头数目,这种事情在地主家里最为严重,地主良田多,丁役多,交的税多,隐藏丁役就能逃不少徭役。

很早就有人意识到这种徭役制度不合理,在明末的时候,就有一些地方官吏进行了改革。比如,崇祯八年,汉中府城固县实行了“丁随粮行”的新法。这种不合理的制度在康熙年间激起了下层的反抗,无奈之下,康熙颁布一项政策:以后增加人丁,永远不加赋税。

康熙的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矛盾,但仍然不公平,以前丁役不均的情况仍然存在。随着人丁的增加,平均摊到每个人身上的赋税相对减少,如何重新计划丁银便陷入了混乱之中。解决这个问题一劳永逸的方法是按亩收税,不管你家里有多少人,你家有多少亩的地,就交多少的粮。这个办法确实好,是由御史董之燧提出来的,但这是一项重大的改革,所以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

最后,雍正决定先在几个省份试行,结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即使这样,朝廷中还是有很多人反对。山东巡抚黄炳支持雍正的改革,他认为这是缓解民困最有效的方式,作为一个体察民情的封疆大吏,他感到按丁纳粮很容易造成贫民逃亡,如果摊丁入亩,有地的交税,没地的就不用交,可以减少贫富差距,这才是善政。

可惜由于朝臣反对过多,雍正并没有立即接受黄炳的建议,甚至责备黄炳轻率,让他管好自己省内的事情就行了。一个月后,直隶总督李维钧也提出了相同的建议,李维钧还解释,这项改革肯定会招致那些大地主的反对,他们田地多,交的税肯定多,所以不乐意。

雍正又认真考虑这个问题,再次交给户部讨论,意见纷纭。有人说按亩分摊同样不公,因为很多地方土地测量并不准,而且地有好坏之分,好的地产量高,不好的地产量低。这些也是实情,不过李维钧也有办法,他说把地分为上中下三等,根据地的质量来交税。雍正听了,大为赞赏,他让李维钧去办这事。

后来,李维钧对雍正说,他受到一些权势的孤立,怕事情办不好。雍正对他说:“你放心地去办吧,有朕支持你就够了。”

历时半年的摊丁入亩讨论终于结成正果,事实上这个问题在康熙年间就提出来,但一直悬而未决。由此可见,在办事和改革这块,雍正确实超越了父亲。

改革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浙江官员在推行这项改革的时候,遭到了地主阶级的反对,他们聚众到衙门口喊冤,巡抚法海居然惊慌失措,被这些人吓住了,表示暂不实行改革,可见改革难,推行改革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