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炒股运动(第3/3页)

中国历来便有所谓“官利”制度。不管公司业绩如何,股东都可以旱涝保收地获得“官利”(股息),投资者实际上将自己看做债主而非股东,投资行为则被许多人看做是借贷行为。包括川路公司,尽管股本来自巧取豪夺,却也向股东们既支付股息又支付红利(当然无法兑现)。这一极富中国特色的官利制度,一直贯穿在晚清和民国的公司史中,甚至堂而皇之地写入了民国的《公司法》。在官利制度之下,投资者没有动力,也不习惯去过问乃至监督公司的运营。而同样的,在上海这一由洋人管理的证券市场中,虽没有了官利,但被人为哄抬起来的疯狂股价,令只熟悉官利制度的大清股民们忘乎所以了。

大清国的市场大而混乱,在极为有限的主权保卫下,成为国际资本策马扬鞭的牧场。

人人都讲求“短、平、快”捞一把,社会整体信用的严重缺失,不仅没有通过股市得到缓和,反而将股市带动成了一个赌场。“宁可一人养一鸡,不可数人牵一牛”,大清国虽然股民众多,“炒股炒成股东”却依然是人生悲剧之一,远比“炒房炒成房东”等其他悲剧更为主流。“奸狡之徒,倚官仗势,招股既成,视如己物,大权独揽,恣意侵吞,酒地花天,挥霍如粪土。驯至大局破坏,不可收拾,巨万资金,化为乌有,甘受众人唾骂。公司招股之流弊一至于此,于是人人视为畏途。”在人们踊跃乃至疯狂炒作股票的背后,其实依然是视股东为畏途的投机心态。

在那极为有限的主权保卫下,大清国已经成为国际资本策马扬鞭的牧场。而在腐败的国内政治诱导和逼迫下,大量的民间资本、国有资金,甚至借贷资金,或主动或被动地通过众多的银行钱庄票号涌向租界,一方面寻求在黄龙旗下无法获得的安全,另一方面涌入股市争相攫取暴利,并通过租界内的上海证交所与世界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