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民风是怎样随着身份的平等而变得温和的(第3/4页)

当一个国家有着自己独特的观念、信仰、法律和风俗时,它就会觉得自己的国民就是整个人类,并只关心自己国民的苦难。如果两个这样的国家之间爆发战争,那战况一定是惨烈残酷的。

在罗马帝国文化水平最为发达的时代,罗马人会将敌方的将领拖在战车后以示胜利,然后割断他们的喉咙,他们还会让战犯与野兽相搏斗,以娱乐大众。西塞罗只要一谈到罗马公民被钉在十字架上这样的事情,就义愤填膺地对其谴责;但他却只字不语罗马人胜利后对待战俘的种种暴行。很明显,在他眼中,一个外邦人和一个罗马人不属于同一类人。[8]

相反地,随着国家与国家的人民日益变得相似,他们便会愈加同情彼此之间的不幸,国与国之间的法律也会变得更宽容。

注释


[1]1. 通过使人们喜好福祉、热爱和平并且使各行各业的人渴求和平,平等以一种间接的方式使民风变得更为温和。

2. 它间接地使他们变得更加温和。

当人们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他们对同一阶级的成员拥有一种友爱之情,但他们几乎不将其他所有人视为同类。巨大的(字迹不清)和巨大的差别。

当所有人都相似,触动他们内心的东西必定触动其他所有人,而他们不可能对任何苦难无动于衷。他们不是乐于献身的,但他们是温和的。

以美国人为例。

[2]两个民族拥有相同的起源,他们在同样的法律制度下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拥有相同的语言和生活习惯,但是他们并不相似;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在页边空白处:在公民社会之前。政治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变。法律制度对人性产生的影响。

美国民主对民风产生的影响。一切以人民为模板。富人必须与人民群众一同成长,必须以他们共同前行,必须与他们分享自己的喜悦。他几乎无法在家族的庇护下远离民众。

富人永远处于猜疑之中。在某种程度上,他必须是贫穷的或者曾经贫穷而向往荣耀。]

其中一个民族急于改变,过去令他感到不快,现在使他感到厌烦,对他而言,似乎只有未来值得思考。他蔑视年龄,嘲笑经验。他永不停歇地制定、撤销、修改他的法律制度。一切都发生了改变,一切都被他那不知疲倦的活动力所修改,甚至是供养他的土地。各种优势触怒并伤害他。他甚至仅以不赞许的目光看待平民的财富特权。

他的自负使他常常处于不安之中。他寻求赞扬。即便是小小的奉承之言也能让他欣然接受。如果他没有得到他所寻求的赞扬,那么他会称赞自己并陶醉于自己准备的恭维话。法律是民主的。

另一个民族则拜倒于过去,他将来自古代的所有事物视为他所崇拜而尊敬的东西,不是因为它们是优良的,而是因为它们是古老的。因此,他无意修改他的任何法律制度,如果具备不可抗拒之势的时间迫使他脱离某些方面,为了使他自己相信他仅仅是在祖先的成就中发现了它并且仅仅是发扬了祖先们已经拥有的某种思想,他会在任何微妙之处诉诸祖先。千万不要寄希望于他能认识到自己是革新者;尽管他在其他方面是一名强大的逻辑学家,但他仍然赞同荒谬之理,而不承认自己犯下了这么大的罪过。他对各种各样的优势充满崇拜,他似乎将出身和财富视为天生而不可动摇的权利[特权],认为其能够使某些人操控社会[在页边空白处:财富被视为一种德行而出身被视为一种不可动摇的权利]。在他看来,穷人几乎不能被视为人。此外,他对此充满自豪,他认为他能够充分肯定自己的伟大,因而无须要求普通人承认这一点,他对自己的评价高于一切,因而他不需要他人的赞许。法律是贵族的。

有人称这是美国精神,而我认为这是民主精神。取代英国精神的则是贵族精神。抄写员博内尔表示这部作品的这部分内容并不在托克维尔手中。

[3]在页边空白处:“你不能掩盖这个事实,自然战争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战争的情况下或者在这种方式的引导下,本章探讨的主题才能被证明。”

[4]在页边空白处:“如果米尔顿没有将人类的情感赋予恶魔和天使,那么他永远无法成功地令我们对[空白(编者注)]的命运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