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1] 美国社会从民主政府获得的真正好处是什么?(第3/12页)
然而,不难发现的是,英国的立法常为了富人的福利而牺牲穷人的福利[9],而且绝大多数权力成为少数几个人的特权。因此,在今天的英国,极端富裕与极端贫穷同时存在,那里呈现出的悲惨境遇与国家的权势和荣耀几乎相当。[10]
在美国,公务人员没有需要坚持的阶级利益,尽管统治者通常缺乏技巧并且有时甚至是可鄙之徒,但是政府的总体和持续进程仍是有利的。
因此,在民主制度的核心,有一种使人们不顾他们的缺点或错误而走向普遍繁荣的隐秘趋势,但在贵族制度中,存在一种使官员不顾他们的才能和德行而去给同胞制造苦难的潜在本能。这样一来,在贵族政府中,公务人员能够犯下无心之错,而在民主政府中,他们能够创造无心之善。[11]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谁能够理解人们之间发生的一切?
我们发现某些国家比其他国家拥有更多福祉和更加繁荣,当我们审视它们的政府的细节,我们会发现某些可以更正的事物。
有些国家承受的苦难多于其他国家,而它们的公共事务似乎得到了明智地管理。
所以在这个世界上,繁荣是错误和愚昧带来的回报,苦难是技巧和明智的产物吗?/
在我看来,人类这种对自己的准则的无意识服从似乎是我们的本质中存在的最大的不幸之一。
谁能说出在狭窄的范围内我们能够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行使何事?人类首先服从于他没有意识到的主要原因;其次服从于他无法预见的次要原因,比如他的同伴的反复无常;最后,他将自己限制在束缚之中,并永远将自己与毫无价值的工作捆绑在一起。][12]
美国的公共精神[13]
本能的爱国心。——理智的爱国主义精神。——它们具有的不同特点。——为什么当前者消失时所有国家要倾尽全力培养后者。——美国人为了培养理智的爱国主义精神而付出的努力。——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紧密相连。
有一种爱国心主要来自一种将人类的心灵同他的出生地联系在一起的不假思索的、无私的和难以定义的情感。这种本能的爱国心混杂着对古老传统的喜爱、对祖先的尊重和对过去拥有的回忆;对拥有这种感情的人来说,珍爱他们的国家就像爱护他们的私人住宅。他们热爱在那里所享有的安宁;他们喜欢自己在那里形成的温和习惯;他们依恋它所带来的回忆,甚至觉得在那里生活于服从之中是愉悦的。通常,这种爱国心会因宗教热情而加剧,然后你发现它创造了奇迹。它本身就是一种宗教,它不需要理由就能够信任、感知、行动。有些民族以某种方式将国家人格化,发现君主就是国家的化身。因此,他们将构成爱国主义精神的部分情感转化为忠于君主的情感;他们以君主获得的胜利为荣,为君主的强大而骄傲。在旧君主政体之下,法国人曾经有一段时间因此而感到喜悦,对自己依附于国王的恣意妄为而不觉得难受,他们骄傲地说:“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的统治之下。”[14]
就像所有不假思索的激情那样,这种爱国心虽能暂时激起强大的干劲,但不能激起持久的干劲。在将国家从危机之中拯救出来之后,它常常任由它在和平之中消亡。[≠这种爱国心存在于社会的摇篮之中,它在民族诞生的初期发挥主导作用。≠]
当民族的习俗仍然很简单且民族的信仰仍然很坚定的时候,当社会依赖于事物的旧秩序,而这种旧秩序的合法性尚未遭受质疑,你会发现这种本能的爱国心盛行。[15]
另有一种爱国心比这种爱国心更理智;它也许不那么慷慨激昂,但它更加持久更有成效;这种爱国心来自启蒙;它在法律的帮助下成长;它随着权力的行使而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它最终与个人利益相互融合。一个人认识到国家的福利对他的个人福利产生影响;他知道法律要求他促成这种福利的形成;他之所以关心国家的繁荣,首先因为这是一件对他有利的事情,其次因为这是他应当完成的工作。
但有时在人民的生活中存在这样的时期——当古老的习惯发生改变,道德观念遭到破坏,宗教信仰产生动摇,昔日的荣耀突然消失,但人们的知识尚不完备且政治权利得不到保障或受到限制,这时,人们看到的国家只是一束微弱而模糊的光线;他们不再扎根于国土,因为国土在他们的眼中已经成为一片毫无生机的荒地,或者说他们不再继承祖先的传统,因为他们将这些传统视为负担;他们不再拥有宗教信仰,因为他们开始质疑宗教;他们不再相信法律或立法者,因为他们不再制定法律,因为他们害怕和鄙视立法者。因此,他们觉得国家一无是处,不再认同它的所有特质,他们陷入一种狭窄而封闭的自我主义之中。这些人虽然逃离偏见,但不承认帝国的理性;他们既没有君主国的本能的爱国主义精神,又没有共和国的理智的爱国主义精神;他们止步于两者之间,陷入混乱和苦恼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