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荒淫第一主(第3/6页)

贰 四大侍卫

万事我来做,刘子业举起刀剑向大臣们立威。接下一年的时间里,血雨腥风伴着靡靡之音笼罩着京都南京城。人人心惊肉跳,个个胆战心寒。

刘子业比谁都清楚“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道理,亲自提拔四位如狼似虎的禁军军官保驾护航。宗越、沈攸之、谭金、童太一是令人闻风丧胆的皇朝虎将,江南四大高手。

宗越是南阳庶族,郡吏出身,年轻时在襄阳做警察。雍州山地是蛮族势力范围,宗越父亲被南蛮子杀害,宗越调查跟踪,闹市之中手刃仇人。非但没有获罪,反而受到襄阳太守的提拔,召入军队担任队主(大体相当于现在的营长)。宗越这个营成为剿匪别动队,有盗贼就去抓捕,去了就能立功。

南北朝时代,军马由自己来搞。花木兰从军时买马购鞍,连带辔头、长鞭均由自己装备。宗越虽是营长,无奈家里穷,买不起马。每战舞刀持盾,步行出击,没有人能够挡得住。打胜仗发奖金,一次胜仗一千钱。宗越经常获胜,买马不在话下。

孝武帝刘骏镇守襄阳,看中了他,拜为扬武将军,领台队,成为中央军骑兵幢主。南朝军队编制军幢队,幢主大体相当于旅长。骑兵是先进军种,南朝骑兵队少,能够当上骑兵军官不容易。元嘉二十七年,宗越随柳元景北伐,冲锋陷阵所向无前。随王刘诞代替刘骏督雍州,宗越官至后军参军督护。刘诞开玩笑地说:“你是什么人,能够得到我府四字。”意思说啊,你出身这么低,凭什么做我随王的参军。宗越昂首答道:“佛狸未死,不忧不得谘议参军。”刘诞大笑。

其后,宗越跟随柳元景伐蛮,打建康,拥戴刘骏称帝。平鲁爽,血战梁山洲,攻广陵,杀随王刘诞,屡建战功,受封长水校尉。宗越治军严酷,杀人不眨眼,将士们有一点点过错,动辄军法从事。宗越治军严到什么地步?数万人的队伍,宗越骑马前行,马止营合,不参分毫。马一停下军队就停下,没有一个人多行一步。以前军中流传一句话,“宁作五年徒,不逐王玄谟。”后来又加上一句“玄谟尚可,宗越杀我。”

宗越为人凶残。中央军攻陷广陵,为报复广陵人拼死抵抗,刘骏下诏屠城,诛杀城内所有男人。宗越亲自动手,命士兵用鞭子抽打战俘们的脸和肚子,向伤口浇苦酒盐水,然后挖眼剖腹,最后斩首。宗越欣赏着种种惨无人道的手法,听着凄厉痛苦的哀嚎,欣欣然有所得。

踏着敌人的尸体宗越一步步升迁,刘子业登基,宗越封侯,和谭金、童太一、沈攸之三位嗜血将领同入直阁,典禁军,成为大内侍卫官。在这四只恶兽当中,最狡诈狠毒的当属沈攸之,他的心有五窍。

沈攸之是苍头公沈庆之的侄子。沈家是农家子弟,沈攸之更是一个孤儿,家境贫寒。叔叔沈庆之大器晚成,人到中年还在家里种地,帮不上沈家什么忙。而且沈庆之并不喜欢这个侄子,因为沈攸之生得丑陋,又黑又小。沈庆之做了宋军高级将领之后,也没想到造就他。

元嘉二十七年,宋军北伐失利,拓跋焘率魏军骑兵向南推进,进抵长江。朝廷征召三吴地区的军队入援。各地纷纷组织新军,只要家里有男丁的,一律强征入伍,王公以下贵家子弟不服兵役的,这次也要上。

沈攸之不甘心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应征入伍。军队抵达建康,沈攸之心想叔叔是北伐大将,军队的高级将领,总该有点优惠吧?沈攸之找到队伍的长官,要求给个官当当。军官对出身要求比较严格。农民身份,虽说叔叔是大官,门第不是一代两代可以高起来的,那要经过三四代或更长的时间长才能提升。但,谁也不肯得罪,毕竟人家叔叔是军队的高级将领。

军官们忽悠说,你去找最大的官,讨个一官半职不是稀松容易吗?于是,沈攸之奔高层去,找到当时的领军将军刘遵考。刘遵考是皇亲,刘裕的族弟,打卢循的时候跟着刘裕,当时六七十岁了,德高望重。领军从一品,领军将军是领军中最高级别,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长。

沈攸之没敢要大官坐,请求担任新军的队主,要个新兵营的营长干干。他的要求不过分。叔叔做过剿匪集团军司令,北伐军副司令。侄子做个新兵营的营长还不行吗?再者说,不是正规军,地方民团,不定哪天解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