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6章 内阁首相(第3/3页)
六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凡内外所上章疏下,分类抄出,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
在议会里设置六科,这就相当于后世国会里的各个委员会了。
内阁有六部,议会有六科,内阁有决策和行政大权,议会有监督和封驳之权。如此一来,议会可就和内阁齐驱并驾了。
“是否单独设立科院?”杨师道指出。
李超却不容反对,“我觉得六科就设在议会,由议员中选出科议员就好。”
承乾想了想,“也好,那就按太师所提,议院中设立六科,每科选任科议员,掌握封驳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