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为盛世奠基(上)(第3/3页)
为了提高百姓灭蝗的积极性,姚崇还采取了特殊的赈灾办法,将赈粮数量与灭蝗数量挂钩,“采一石者,与一石粟;一斗,粟亦如之”。(《朝野佥载》)
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一度肆虐的蝗灾得到了较为有力的控制。“是岁,田收有获,民不甚饥”。(《旧唐书·玄宗本纪》)
开元四年(公元716年)春夏之交,蝗灾再次爆发。姚崇按照去年的经验,任命一批御史为“驱蝗使”,分赴各地组织灭蝗。不料,前往汴州(今河南开封市)的御史却遭到了当地刺史倪若水的强烈抵制。即便已经有了去年收效甚著的灭蝗事实,可倪若水还是死抱着旧观念不放,一再声称:“蝗乃天灾,非人力所及,宜修德以禳之。”(《资治通鉴》卷二一一)拒不执行朝廷的命令。
姚崇勃然大怒,当即发文予以驳斥:“古之良守,蝗虫避境。若其修德可免,彼岂无德致然?”这句话的大意是:古代有德的地方长官,蝗虫不入其境,如果说他是靠修德才免灾的,那你倪若水岂不是因无德才导致蝗灾?
姚崇此言,可谓典型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倪若水接到牒文后,目瞪口呆,半晌无语,最后只好老老实实地按照姚崇的“焚瘗之法”组织力量灭蝗,结果很快就“获蝗一十四万石,投汴渠流下者不可胜纪”。(《旧唐书·姚崇传》)
与此同时,玄宗还颁布诏书,命各地“驱蝗使”严格审查州县官吏在捕蝗方面的成绩,并予以公布,以此作为政绩考核的主要标准之一。
有了姚崇极力推行的灭蝗举措,加上玄宗的支持,灾情总算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由是连岁蝗灾,不至大饥”。(《资治通鉴》卷二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