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把手和二把手的明争暗斗(第5/6页)

这就是赵构在长达十五年的时间里唯一一次正面反抗行为。

综上所述,秦桧已经垄断了南宋帝国的军、政两项,后面是他的财。在这一点上,秦桧应该是很不好意思炫耀,因为实在没法做到独占。

说实话,秦桧已经尽力了,可宋朝以钱财立国,哪怕只余残山剩水半壁之江山,所产出的财富仍然是其他王朝可望而不可即的。秦桧哪怕不管国计民生,尽一切手段折腾,还是没法捞尽做绝。

国财即赋税,秦桧敛财自然是先从赋税下手。

从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至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南宋共十五年不动刀兵,按说少了这块最大的国务支出,民间应该很轻松才对。事实却恰恰相反,秦桧密令南宋各路官吏悄悄地把各项赋税提升七八成,这样一来,每年从民间夺来的钱财比战时只多不少。

这些钱,是不会进入赵构口袋的。

赵构即使知道,也得装聋作哑,还得找各种机会给秦桧打赏。比如住宅,临安望仙桥是当时南宋帝国最高等居住区,赵构下令“别筑大第,穷土木之丽”,作为秦桧新宅。搬迁那天,有宫内宦官“押教坊乐导之”,特赐“银、绢、缗钱各一万,绦千匹,金银器皿、锦绮帐缛六百八事,花千四百枝”,连负责建筑的官儿们都升职发财了。

史书留名的建康永丰圩每年收租三万石,赐给了秦桧。永丰圩被水冲了,赵构命令“江东发四郡民三万修筑”。每年秦桧的生日,“四方竞献奇宝、金玉劝盏”“州县献香送物为寿,岁数十万”,比北宋时著名的生辰纲的规模大得多。

这导致了秦桧家的库房比赵构的左藏库的储量多出“数倍”。

比赵构有钱,不等于是南宋第一富翁,因为还有张俊。这时中兴将领们除了他以外都已谢世。吴玠早死,岳飞冤狱,隔一年后刘光世死了,再九年后韩世忠也去世。仔细算来,当年的国之少年们,只有这位起步很晚的草根才福禄终生。

张俊每年收的租米达到六十万石,一说是一百万石,抛去他家里其他项目的收入,光是这些就足以让他成为南宋第一财阀。

关于张俊的奢侈有很多版本的传说,比如那次空前绝后的盛宴,光是那些琳琅满目几乎囊括世间除了人类以外全部生灵尸体的菜品就让人瞠目结舌,若一一罗列出来,只能揭露糜烂生活的真相,对南宋整体局势的剖析并没多大的意义。

真正需要注意的是秦桧这十五年以来遭受的唯一一次重大的打击,那次他差点儿当街丢了老命。

南宋绍兴二十年(公元1150年)正月。这时距岳飞冤狱已经过去了九年,时移世易,英雄的尸骨早寒,权臣的气焰熏天,南宋早已是一潭冰冷混浊的死水。

上至皇帝下至小民,每个人都在秦桧的压制下小心翼翼地活着,最大的奢望不过是平安。

这一天晨光未露,冬季的天空还是黑暗的,上早朝的官儿们从临安城的四面八方向皇宫方向会集,最引人注目的那个人也出了家门,乘大轿从望仙桥出发。

一路平静,直到途经众安桥时,一个人影突然从桥下的阴暗处跳了出来,持刀砍向秦桧的坐轿!这一刀是有宋以来仅有的一次,有人行刺当朝权贵闻名朝野的奸臣!

这一刀不知积压了多少仇恨,有力且突然,哪怕秦桧的轿边有众多护卫,也没能在第一时间阻止。可惜的是这人不是要离,而是荆轲。他一刀下去只砍断了一根轿杆,却没能伤到轿里的秦桧。惊醒过来的护卫们一拥而上,这人寡不敌众,被生擒了。

秦桧惊魂未定,立即回家私设公堂审问。这位刺客直言不讳,说了自己的姓名、职业。他是前殿前司的一名小军官,叫施全,至于为什么行刺,理由更是简单:“举天下皆欲杀虏人,汝独不肯,故我欲杀汝也!”

不是什么私仇,为的是民族大义。

秦桧恼羞成怒,下令在闹市中处斩施全,从此以后每次出门都带着五十个手持大棒的护卫,时刻防备被刺杀。南宋官方发布公文,严厉谴责暴徒行凶,置国家王法于不顾……这件事很快就平息了,虽然余波久久荡漾,在民间越传越神,比如施全是岳飞的部将,行刺国贼既是为国除害,更是为忠心耿耿死于冤狱的岳元帅报仇云云,之后更有施将军庙、塑像与岳武穆神位毗邻,这种种殊荣,都体现了国人的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