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灭国级蛀虫(第2/7页)

他另有爱好。

自古以来,太监最爱的是钱。作为无妻无儿无女,甚至伤残身体,把祖宗也抛弃的太监,这个世界除了钱以外,还有什么是真实的呢?

于是,杨戬成了当时最能圈钱,也最敢圈钱的人。

对于一个有权的人,什么是最来钱的东西呢?答案——土地。自古以来,土地是政府最大的,也是最后的资产。

杨戬搞上了土地买卖,他成立了一个叫“西城所”的部门,专门派人下乡,到各个州县里去召集民众,核查田契。

各地的百姓很配合,政府要查证,还不小跑着回家取?结果取来后,西城所的人开始问,这块地是从哪儿来的?答,父亲留下来的。好,你父亲是从哪儿搞来的?答,爷爷留下来的……以此类推,直到问及祖祖太爷以上。

年代太久远,嗯,好,拿出证据来,证明是你祖祖太爷给你祖太爷的!

人民崩溃。

上面是祖传型崩溃,有聪明的另想了别的法子,面对质问,他会说,这是我买的。好,你从谁买的?答,东村头甲。好,找东村头甲来,问甲从哪儿买的,如此类推,可以推到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的后边去,到那一步,就算是007邦德穿越过去,也别想找出最早的那个买主。

西城所能一直追问到五代十国去。

于是,人民再次崩溃。

崩溃的结果是加租加税,只要定下来,以后哪怕天灾人祸颗粒无收,也别想逃债。这种方法从汝州开始推广,覆盖到京东、京西、淮西、淮北等各大富饶区。怎样,挺狠吧,不,这只是杨戬用土地圈钱的各种办法中的一个。严格说来,还是很复杂,很笨的一个。

后来他想明白了,与其这样折腾,不如无中生有。西城所在全国范围内勘查哪儿有废堤、弃堰、荒山、退滩、淤流滩地等无主地段,强迫就近的农民去耕种。

只要种上了,立即成了他的终身制佃户,无休无止祖祖辈辈给他交租子。到后来,他贪到了连水面上的营生也不放过,大名鼎鼎的梁山泊就被他圈了进去,每条渔船都成了他的产业。估计当地姓阮的三兄弟就是被他刺激着了,去打家劫舍的。

杨戬辉煌的圈钱生涯结束于公元1021年,他得病死了。但他的精神长存,又一个杰出的钱痨型太监出现,做得比他更给力。

李彦出场。

这是北宋太监三剑客中的最后一员,也是其中最凶残的一个。他全盘接手了杨戬的圈钱生意,操作的方式却比杨戬先进太多了,以至于连西城所都失去了意义。

根本就不用去查地契的嘛,费那个劲干什么,李彦派人直接站到看好的土地上,然后大声宣布,这是无主荒地!

就这么简单,谁不同意谁去死。

做得最狠的一次,他派人把鲁山(今属河南)县的田地契都集中起来,当着契主的面,一把火全烧了,全县的土地都变成了“公田”。

全变成了公田,公田是不交税的耶,那么原来的税怎么办?这是个问题,涉及皇帝陛下的腰包的。李彦想了想,这样吧,鲁山县已经是我的了,不能再为难他们。把原来的税,都摊派到邻近州县去。

在这种乾坤大挪移的转换下,既保证了皇帝的腰包不缩水,还确保了他本人的腰包变丰满,这是多么完美和谐的办法!

史称,被李彦看中的“荒地”居民们生活变成了这样:“农不得之田,牛不得耕垦,殚财靡刍,力竭饿死,或自缢辕轭间……”

以上就是李二代的行为了,做法毫无遮掩性,连一点点的自愧心理、畏罪心理都没有。这就是典型的富二代、权二代们的行为,他们根本就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根本就不认为有什么狗屁的法律存在!

到这里,相信大家对李彦已经咬牙切齿恨之入骨了吧,别,先别忙,在北宋恶人榜上他只是倒数第三而已,就算在他擅长的业务范围内,也有人比他更强。

他主管的地盘在西北,宋朝时的西北算是老牌的政治经济中心,但是在实际指标上,长江以南已经迅猛崛起,政治上连续出现宰执人员,如王安石、曾布、章惇、蔡京、蔡卞等人,抛开西北代表司马光先生,几乎垄断了神宗之后的宋朝权力。

经济上更是一枝独秀,可以说开封城的繁华,自从宋太祖开始,就是由江南支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