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清宫外史下 第六五章(第6/14页)

“照这样说,完全是看不得李鸿章!”慈禧太后说,“我看也是!黄体芳的话好刻薄。李鸿章这几年也办了不少事,真正有目共睹。说他光是会用钱,‘百弊丛生,毫无成效’,这不是瞪着眼说瞎话吗?”

“是!”庆王附和着说,“黄体芳的话,说得太过分了!”

“黄体芳是侍郎,也算朝廷的大臣,又不是梁鼎芬这些新进的翰林可比。他上这个折子,我实在不懂他是什么意思?”

慈禧太后问道:“你们看怎么办?”

听这一说,她的意思完全清楚了,把黄体芳跟因为参李鸿章而丢官的梁鼎芬相提并论,可以想见她的恼怒。庆王便即答道:“应该交部严议!”

“对了!交部严议。”慈禧太后说道:“大办海军,让李鸿章会办,是大家多少日子商量才定规下来的。难道就都不及黄体芳一个人的见识?何况大臣进退,权柄操在朝廷,他凭什么说这个不该用,那个该用?你们拟一个批来我看。”

当时许庚身执笔,拟了一个交来,呈上御案,慈禧太后亲自用朱笔誊在折尾上,发交吏部。批的是:“侍郎黄体芳奏,大臣会办海军,恐多贻误,请电谕使臣,遄归练师一折。本年创立海军,事关重大,特派醇亲王奕譞,总理一切事宜。李鸿章卓著战功,阅历已深,谕令会同办理,又恐操练巡阅诸事,李鸿章一人未能兼顾,遴派曾纪泽帮办。所有一切机宜,均由海军衙门随时奏闻,请旨办理。朝廷于此事审思熟虑,业经全局通筹;况黜陟大权,操之自上,岂臣下所能意为进退?海军开办伊始,该侍郎辄请开去李鸿章会办差使,并谕曾纪泽遄归练师,妄议更张,迹近乱政。黄体芳着交部议处!”

其时吏部尚书崇绮因病请假,由礼部尚书乌拉喜崇阿署理,他是个谨饬平庸、没有主张的人,另一位尚书徐桐,听见“洋”字就会变色,平生最恨“洋务”,对李鸿章自然没有好感,因而也就同情黄体芳。至于被黜复用,刚由署理吏部左侍郎补实为吏部右待郎的李鸿藻,是昔日的清流领袖,对黄体芳更要回护。所以避重就轻地引用了一条来处分。这条定例是:“官员妄行条奏者,降一级调用,公罪。”公罪是公事上有所不当,与个人品格有亏而获咎的私罪不同,公罪照例准许抵销,换句话说,只要得过“加级”的奖励,就不必降级。象黄体芳这种当到侍郎的大员,总有好几次加级的纪录,因此这样的处分,对他来说,实在丝毫无损。

徐桐与李鸿藻如此主张,其余的堂官觉得不甚妥当,“妄议更张,迹近乱政”与“妄行条奏”的过失,并不相同。然而因为上谕中最后一句是“交部议处”,不是“交部严加议处”,又因为黄体芳本人是兵部堂官,建议改派曾纪泽专司筹练海军,亦可说是分内应尽的言责,似乎谈不到“乱政”。这样一转念间,也就默然同意了。

复奏一上,慈禧太后大为不满。认为“所议过轻”,朱笔亲批:“黄体芳着降二级调用。”而“吏部堂官传旨严行申饬”。包括告假的崇绮在内,这个年便都过得不甚痛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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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那天,慈禧太后作了两个重要决定,也就是在明年要办的两件大事,一件是由选秀女开始,为皇帝立后,一件是预备撤帘归政。

于是,光绪十二年正月初五,慈禧太后召见军机,当面嘱咐,决定带皇帝去谒东陵。此行有三大典礼,第一是到慈安太后在普祥峪的定东陵上去行“敷土礼”。慈安太后暴崩于光绪七年三月,当年九月大葬。慈禧太后因为病体初愈,不耐长途跋涉,未曾送到陵上。皇帝年纪太轻,亦不能送葬。”四年以来,慈禧太后一直认为这是一件她应该对慈安太后抱歉的事,决定趁撤帘归政之前,弥补此一咎歉。

第二是皇帝登极以后,始终还没有瞻谒过穆宗的惠陵,这一次应该尽礼。第三就是在东陵隆恩殿为列祖列宗行大飨礼。

所谓“敷土礼”就是民间的扫墓,自以清明为宜,所以当天颁发上谕,定于二月二十七起銮,三月初二清明行敷土礼,礼成以后随即回銮,预定三月初七还宫。为了迁就三月初二清明这个日子,回銮的行程相当匆促,而必须在三月初七还宫,则因为这一年会试,定制三月初九第一场开始,考官必得在前一天入闱。三月初七回京,第二天派出考官,才能不误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