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慈禧前传 第九章(第14/29页)

弹章上有黄宗汉的名字,恰好符合了恭王的心意。他的痛恨黄宗汉,由于和议而来。早在咸丰七年冬天,黄宗汉继叶名琛为两广总督,其时英俄两国兵舰已停泊吴淞口外,如果军事上没有把握,此时议和还不会太吃亏,所以当他赴广州到任,经过上海时,两江总督何桂清苦苦要留他在那里与洋人开谈判,但黄宗汉知道广东民气激昂,如果他在上海议和,到任必不为地方所欢迎,为了自己的前程,不顾一切,取道福建,到广州接了督署的大印。

因为这一耽误,英法俄美四国联军内犯天津,而黄宗汉在广州,还在迎合民心,以一股虚骄之气,鼓动民团作无谓的抗争,把局面越搞越坏。但亦终于由大学士桂良和吏部尚书花沙纳,经过美国的调停,与四国订立了“天津条约”,规定关税税则,换约,以及交还广州等等谈判,在上海开议。那时黄宗汉已回到上海,桂良自然要问问他广东的情形,好作谈判的准备,那知道他竟避不作答。这种莫名其妙的态度,桂良一谈起来,就要动气。

恭王在实际接触到国际交涉以后,认为弄成这样不利的城下之盟,以及和议再一次决裂,演变成英法联军侵入京城,天子走避,只顾自己功名,不顾大局艰难的黄宗汉要负大部分的责任。而这样一个误国的疆臣,因为依附肃顺的缘故,当时竟能调任四川总督,越发让桂良和恭王,咽不下那口气。

因为这些缘故,陈孚恩和黄宗汉的前程,当恭王复起的那一刻,就已注定终结,而当劈柴胡同肃顺家被抄,搜出那些暧昧不明的信以后,陈孚恩就连脑袋都有不保的可能。但办事有一定的程序,整治“党援”,必须等正犯先议了罪才能动手。

梓宫是十月初三到京的,由德胜门进京城,东华门进禁城,奉安皇帝正寝的乾清宫,接着举行祭典,恩赏扈从官员,忙了两天,到了初五一早,六部九卿各衙门的堂官以及翰林、御史,齐集内阁大堂,等恭王和三位大学士一到,随即开始会议,公拟顾命八大臣的罪名。

谕旨上指明派恭王召集这个会议,因此由他先发言。恭王事先是有了准备的,采取一种奉旨办理的态度,所以未曾开口,先从靴页子里掏出一张纸来,从容说道:“奉两宫太后面谕,载垣、端华、肃顺等人,朋比为奸,专擅跋扈,种种逆行,令人发指。两宫面谕此三人的罪状,我给大家念一念。”

他看着纸上的记录,念出载垣、端华、肃顺的罪名,共有八款:

“一、大行皇帝弥留时,面谕载垣等立皇帝为皇太子,并无令其赞襄政务之谕,乃造作名目,诸事并不请旨,擅自主持。即两宫皇太后面谕之事,亦敢违阻不行。

二、御史董元醇条奏皇太后垂帘等事,载垣等非独擅改谕旨,且于召对时言‘臣等系赞襄皇上,不能听命于皇太后。即请皇太后看折,亦为多余之事。’当面咆哮,目无君上。

三、每言亲王等不可召见,意存离间。

四、肃顺擅坐御座,进内廷当差出入自由,擅用行宫御用器物。

五、内旨传取应用物件,肃顺抗违不遵。

六、肃顺面请分见两宫皇太后,至召对时,词气之间,互有扬抑,意在挑拨。

七、肃顺于接奉革职拿问谕旨以后,咆哮狂肆,目无君上。

八、肃顺扈从梓宫回京,辄敢私带眷属随行。”

念到这里,恭王把那张纸收了起来,接着又说:“还有载垣等人招权纳贿的情形,我想大家都也知道,涉于琐细,不必在这里列举了。至于景寿、穆荫、匡源、杜翰、焦祐瀛这五个人,应得何罪?亦请各抒高见,以便秉公定议。不过有一层,我要特别向大家说一说,初九是登极大典的好日子,皇上践祚之初,不宜行诛戳之刑,所以我们要赶紧定议才好。”

这话已说得很明白了,要行诛戮之刑,而且就在今天要决定,那还议些什么?翰林、御史中颇有人不以恭王的话为然,但要反驳,得先考虑一下后果,这一考虑,一个个便都默不作声了。

不过许多耿直的人,惊诧不满的,还不止于恭王这种一手把持的态度,而是他所宣布的载垣等人的罪状,谁也不知道那八款大罪,究竟真的出于两宫太后之口,还是恭王自己挟天子以令诸侯?反正第一款,也是最重的一款,是“欲加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