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 狂人成“神”之路(第3/4页)

10月,邻近的湖北省武昌市爆发了辛亥革命。统治中国二百六十八年的清朝垮台了,中华民国在1912年的第一天成立。2月,末代皇帝溥仪退位。握有兵权的袁世凯替下作临时总统不到两个月的孙中山,次年就任大总统。而在袁世凯死后,位于北京的中央政府控制松懈,中国出现了军阀各自为政的局面。

新生的中华民国带给年轻的他的,是无数崭新机会。工业、商业、法律、管理、教育、新闻、文化,还有军事,可做的事层出不穷。他面临着令人眼花缭乱的选择。他先参了军,但出操听口令不是他喜欢做的事,更不用说到城外挑水做饭给长官泡茶。他于是雇了个挑夫帮他挑水。几个月后,他干脆退了伍,决定再回去上学。那时报上满是新鲜动人的广告,好些使他动心,一个是警官学校,一个是法律学校,还有个专教人怎样制造肥皂,使他发了作肥皂制造家的奇想。他最后挑了省立第一中学,但只在那里待了半年。他觉得不如自修,于是天天去省立图书馆,一待就是一整天。他第一次读到外国名著的译本,这些书把他的脑子从传统观念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但他的父亲要他上学,否则拒绝供给他钱,19岁的他只好进了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当时师范学校都不收学费,是那时中国致力于教育的结果。

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充满开放的空气,连数学楼也是欧洲式的,长沙人管它叫“洋楼”。教室很洋气,漂亮的地板,窗上装有玻璃。校方让学生有机会接触各种新见解,鼓励他们自由思想,组织不同的学会。学生的出版物有鼓吹无政府主义的、国家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的画像还一度挂在大礼堂里。对读报上了瘾的他已在报章上见过“社会主义”这个词,在这里他又第一次听说了“共有主义”。那时,中国是真正的“百花齐放”。

象全世界的学生一样,他喜欢无穷无尽地和朋友讨论问题,有时沿湘江漫步,有时爬上校园后面的小山,坐在草丛里辩论到深夜。蟋蟀在身旁一声一声地唱,萤火虫绕着他们一闪一闪地飞,熄灯的钟声响了,他们置之不顾。出门旅行是他们的家常便饭,一转悠就是一个月。农家友善地欢迎他们,供他们吃住,他们以写门联报答。

一次高谈阔论中,他主张将唐宋以后的文集诗集,焚诸一炉。这是他第一次提到烧书。当时,这话并不离奇,在前无古人的思想解放气氛中,一切天经地义的道理都受到挑战,历来的大逆不道都成了理所当然。国家有必要存在吗?家庭呢?婚姻呢?私有财产呢?什么样的议论也不奇怪,什么样的话也都能说。

正是在这样的氛围里,他形成了他的道德观。24岁时,他在德国哲学家泡尔生所著的《伦理学原理》中译本上,作了大量批注。在这些批注里,他直言不讳地表述了他的道德观念。这些观念伴随了他的一生。

他整个道德观的核心是:“我”高于一切。他这样写道:

“道德之价值,必以他人之利害为其行为之动机,吾不以为然。”

“吾人欲自尽其性,自完其心,自有最可宝贵之道德律。世界固有人有物,然皆因我而有。”

他的道德等于完全的随心所欲。义务与责任他概不承认,“吾人唯有对于自己之义务,无对于他人之义务也。”

“吾只对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负责,非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吾概不负责焉。既往吾不知,未来吾不知,以与吾个人之现实无关也。”

“吾自欲遂行也,向谁负责任?”

对他来说,任何成就只有在现实生活中能享受到才有意义。身后名“非吾之所喜悦,以其属之后来,非吾躬与之现实也。”

“吾人并非建功业以遗后世。”他完全不屑于追求“流芳千古”。

良心本是对人的冲动的一种心理约束。他却认为:“良心与冲动理应一致,乃调和的而非冲突的。”

“二者原为一物,吾人各种之动作,固处处须冲动,处处系冲动之所驱,良心之明,亦处处承认之。”他的观点中,“良心”只是为他的“冲动”服务的工具。

泡尔生说:“毋杀人,毋盗窃,毋欺诬,皆良心中无上之命令。”他不以为然,认为:“此等处吾不认为良心,认为人欲自卫其生而出于利害之观念者。”照他的意思,人不干这些坏事,只是出于个人利害考虑,要是干了不受惩罚,那就要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