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第8/9页)
裴當目瞪口呆,愣了一會,突然笑逐顏開,跪下來說了兩個字:「請旨。」
「不錯!」皇帝答說,「你去傳旨好了。」
「是。」裴當響亮地答應一聲,興沖沖地出殿去傳播喜訊。
李賢原來是怕皇帝會改變心意,故意出此一著,將生米變成熟飯,便難更改。但後世呢?如果出一個昏君,難免倒行逆施,不顧祖宗成憲,還得再下一番工夫,將它做成一個鐵案。
於是他說:「臣尚有所言。」
「好,好!你說。今天我精神好得多了。我們好好兒談談。」
「臣以為聖子神孫,謹守家法,自可無虞。但後世如有不肖之臣,蠱惑君上,更改成憲,有負皇上如天之德,不可不慮。」
這是很婉轉的說法,其實李賢所憂慮的是後世天子自己不遵成憲,而且那還不是日久年深,數典忘祖。宦官干政,就是最顯著的例子──太祖在日,曾為此發過一篇正論,他說他讀《周禮》,周朝的內侍,不及百人;到了漢朝,用至數千,因而生出變亂。此輩只可司灑掃、供奔走,不可別有委任。又說:「太監良善的,千百中無一、二;奸惡的不計其數。用他們為耳目,必受蒙蔽;用他們為心腹,即成心腹之患。駕馭之道,在使他們畏法而不可使之有功。畏法則言行自必檢束;有功則必逐漸驕恣難制。」因而訂下一個制度,太監不許識字;洪武十七年且在宮門口立一塊鐵牌,上鑄十一字:「內臣不得干預政事。犯者斬。」嚴勅外朝各部院,不得跟十二監、四司、八局這二十四個宦官衙門,有文書往來。
至成祖即位,亦曾公開宣示:「我恪遵太祖遺訓,如果沒有鈐用御寶文書,一軍一民,內官不得調發。」可是永樂元年即有太監李興,出使暹羅;接著是派鄭和率舟師下南洋;永樂八年,派太監監軍、巡視邊防。仁宗洪熙年間設置各行省鎮守太監,充耳目,寄心腹,太祖遺訓,早丟在腦後了。及至宣德四年設「內書堂」,命大學士陳山教小太監讀書,更是公然違背成憲。
皇帝亦明白李賢的言外之意,認為顧慮得有理,點點頭說:「你看呢?該怎麼預為防範?」
「臣請皇上頒一道親筆硃諭,供奉內閣,永著為令。」
「這道硃諭怎麼寫法?」皇帝說道,「你替我擬個稿子!」
「是。」李賢起身說道,「容臣至裴太監直房擬就再呈。」
裴當正要到後宮去傳旨,李賢將他攔住,說明緣故,借他的直房,擬好手諭稿,一起入殿。
於是裴當指揮小太監,在御榻前擺設書案,皇帝照李賢的稿子,用硃筆寫了下來:「殉葬之制,自朕而止,永以為令。後世有議恢復者,閣臣應及時諫阻,不則即為失職,准言官嚴劾治罪。」原稿到此為止,下面應該是「天順八年正月初二日御筆特諭,交內閣敬謹收藏,永永遵行。」但皇帝沉吟了一下,自己在「治罪」之下,加上一句:「倘有中旨,恢復殉葬之制,不奉詔,不為罪。」
發下來一看,李賢便又磕頭說道:「聖慮深遠,非臣所及。」
「起來,起來,坐著談。」皇帝又問,「你還有甚麼話?」
「商輅為皇上手拔的三元及第,人才閒置可惜。」李賢從容進言,「岳正前蒙皇上憐他母老,准從肅州釋歸田里,年力正強,似可復召,量材器使。」
「嗯,嗯!」皇帝沉吟了一下說,「我的日子不多了,不必多此一舉,留待東宮繼位以後,你不妨建言。」
「是。」
「徐有貞近況如何?」
「臣無所知。」
「我倒知道。他在蘇州,還是常常爬到屋頂上夜觀星象,說將星在吳,應在他身上;隨身帶一根鐵鞭,興致來了,不管甚麼地方,甚麼時候,拿出鐵鞭來舞一陣,看樣子還想出山。」
「徐有貞是懂韜略的。」
「可是不能用他。他是想四方盜賊作亂,才有立功的機會。這種唯恐天下不亂的用心,可誅!」
李賢頗為詫異,皇帝何以有此成見?他認為徐有貞是個人才,備位宰輔,薦賢有責,不過皇帝已經表明,進用人才,留待嗣君,此時就不必多說了。
「徐有貞的言行不符。他的門客馬士權受他的累,下獄後,馬士權始終沒有一句不利於徐有貞的話。出獄以後,他拍拍馬士權的背說:『你是義士,他日我有一女相託。』到得從金齒衛回蘇州。馬士權去看他,絕口不提婚事。」皇帝略停一下問道,「你知道不知道,我為甚麼告訴你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