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第3/6页)
其實,他如果不是這樣多想一想,直接去擊登聞鼓,反倒可以如願。這天誠然是輪到錦衣衛值日,但坐在屋子裏休息的值日官員,卻是原名哈銘的錦衣衛指揮使楊銘。他與袁彬一起隨著蒙塵的皇帝共過生死,親如手足。楊塤為袁彬伸冤,楊銘一定會照他的意願,先移送都察院或刑部,然後奏聞。錯過了這個機會,第二天管登聞鼓的工科給事中,按規矩辦事,奏報請旨,皇帝批了個「歸案訊辦」,將楊塤「歸」到了錦衣衛。
這一下羊落虎口,門達靈機一動,正好攀扯李賢,厲聲問道:「你是受誰的指使?」
「喏,」楊塤指著胸口說,「良心。」
「我把你的良心打出來叫狗吃!」
門達下令鞭背,打不到十下,楊塤便疼得受不了,大聲喊道:「我說,我說。」
「你說!」
楊塤只是為了企求停刑,信口而言,此時支吾著說:「是有人指使,不過我不便說。」
「是不是李閣老,李賢?」
楊塤雖是個軍營中的漆匠,卻頗有見識,心裏在想,牽涉到當朝宰相,案子就鬧大了,不是錦衣衛處置得了的。這是個機會!案子越鬧得大越妙,最好皇帝親鞫,那就甚麼冤枉都能昭雪了。
「是。是李閣老指使的。」
門達大喜。「你畫供!」他說,「我不虧待你。」
楊塤在錦衣衛待了三天,每天有酒有肉,毫不覺苦。到了第四天提審,但不是在錦衣衛大堂,而是在午門。
原來門達具奏,說李賢指使軍匠楊塤擊登聞鼓為袁彬申冤,不知李賢與袁彬如何勾結?請由三法司在午門會審楊塤,以明真相。皇帝准奏,並派裴當監視。
等將楊塤及袁彬提到,與三法司一起高坐堂皇的門達,認為應將李賢傳來對質,裴當立即表示反對。
「大臣不可辱。」
刑部尚書陸瑜為李賢所引薦,門達還曾誣奏李賢受了陸瑜的賄,所以此時避嫌疑,不便附和。不過左都御史李賓,同意裴當的意見,門達亦就無可如何了。
「楊塤,」李賓問道,「是不是李閣老指使你來擊登聞鼓?」
「小人一個軍匠,哪裏去見李閣老?」
此言一出,門達大驚。「你要翻供?」他戟指厲聲,「你敢!」
「門公請稍安毋躁。」李賓搖搖手攔住他,然後向堂下問道,「你的意思是,李閣老並沒有指使你擊登聞鼓?」
「是。」
「那麼,你怎麼在鎮撫司招供,說是李閣老所指使?」
「鎮撫司那個地方,要你說甚麼,你就得說甚麼!喏,」楊塤將手一指,「門錦衣要我這麼說的。」
從來就沒有一個人敢如此當面揭穿門達逼供,一時方寸大亂,不知如何辯解,氣餒色沮,無異默認。這時即令想出辯解之詞,也已失去時機了。
「裴公公,」李賓低聲問裴當,「不必問了吧?」
「李閣老的事不必間了,袁彬呢,須有個了斷。」
「我看,」李賓以目示意,「改日再問好了。」
這是因為有門達在,裴當會得此意,點點頭說:「我先進宮覆命。不過皇上對袁彬很關心,請早早結案。」
午門會審,就此草草終場。袁彬及楊塤由於交三法司會審,得以改歸刑部監獄收押。第二天李賓會同大理寺卿到刑部提出袁彬,照門達所控,逐款審問,王欽詐財之事不虛;動用官木修私宅,亦有實據,此外皆為門達誣控。
但是,李賓與陸瑜都畏懼門達的勢力,不敢據實奏聞,只定了袁彬的罪為一年徒刑;楊塤亦然。
總算還了皇帝一個活的袁彬。徒刑可以論贖,繳納了贖金以後,官復原職。皇帝特為召見,袁彬就像孩子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家見到父母那樣,眼淚流個不住。
「袁彬,」皇帝說道,「門達跟你不和,將來還有是非。我很不放心。可是我不能為你,把門達調開。你知道的,我少不得門達做耳目。」
「門達跟臣不和,要害臣,臣不怕,臣有皇上作主。」
「不錯,我會替你作主。可是能不生是非,能想個一勞永逸的辦法,免得我操心,不更好嗎?」
「是。」
「我在想,你不妨帶俸到南京去閒住。南京離你家鄉也近,你老家是江西新昌?」
「是。」
「我准你隨時回新昌,不必事先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