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南宮復辟(第5/7页)

「能奏明最好。還有,宮裏也該清一清才是。」

「王誠、舒良、張永、王勤,都抓起來了。」

「興安呢?」

「興安有孫太后替他說好話,沒事。」

「孫太后怎麼說?」

「孫太后說,興安信佛,不要錢,能敬重于謙,是有功之人。」

「這麼說,于謙不也是有功之人嗎?」

「于謙對大明天下有功,對皇上沒有功。」

「著!」徐有貞重重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我有說詞了,一定能讓皇上殺他。」

※※※

景泰八年正月十七日午正,上皇第二次在奉天殿即位為皇帝,親自宣諭,改景泰八年為天順元年。典禮既成,皇帝離座,曹吉祥以司禮監掌印太監的身份宣布:「王文、于謙,大逆不道,奉上諭,拿交錦衣衛嚴審治罪。」

於是錦衣衛指揮使劉敬,指揮僉事佐理衛事兼鎮撫司理刑門達,指揮錦衣校尉逯杲,帶領「白靴」小校在朝班中將王文、于謙揪了出來,鐵索加頸,帶到錦衣衛鎮撫司。

不久以前才受命兼理鎮撫司的門達,直隸豐潤人,機警沉鷙,不是甚麼正派人物。但他有個很得力的助手,名叫謝通,浙江人,在錦衣衛中的職位是千戶。謝通深諳刑律,但執法不僅公平,而且仁恕,平反了好些冤獄,為門達帶來了很好的名聲。因此,門達對他言聽計從。

「于少保功在社稷,人人尊敬。因為他不肯跟也先講和,贊成郕王即位,也先看中國大局已定,抱的是『空質』,才答應把上皇送回來。平心而論,上皇之有今日,應該感謝于少保。可是如今事情擺明了,上皇一定要殺他。達公,」謝通故意問說,「你看,該不該救他?」

「怎麼救法?你不是說了,事情擺明了,上皇一定要殺他,莫非鎮撫司還能違旨?」

「當然不能,不過有件事,也是很明白的,于少保一死,大家心裏一定不服,會遷怒到鎮撫司。達公,你不必代人受過。」

「說是說得不錯。」門達一副無奈的表情,「可是有甚麼法子呢?」

「有!」謝通答說,「太祖在日,有大獄必面訊。宣德三年以『古者斷獄,必訊於三公九卿』,因而定重囚會審的制度。于少保、王閣老拿問的罪名是『大逆不道』,當然是大獄重囚,不如奏請移送三法司會審,豈不名正言順。」

門達不等他說完,便一疊連聲地說:「好,好!這件案子能推出去最好。」

「事不宜遲,請達公馬上找司禮監,面奏取旨。」

門達聽他的話,即時進宮,找到司禮監興安,陳述意見。興安沉吟了一下說:「我已經失勢了,面奏一定會碰釘子。不過由三法司會審,或許還有生路,為于少保的事,就碰釘子,也說不得了。」

問清了皇帝這時正在奉天殿之東的文昭閣,召見高穀、商輅,商議草擬復位詔,便也尋到文昭閣來。從窗櫺中望見石亨與商輅,正在低聲交談,不免心中一動。一向正派的商輅,何以會跟驕橫跋扈的石亨私下打交道,倒要細聽一聽。

於是他閃身僻處,側耳靜聽,只聽石亨問道:「復位詔,皇上是交高閣老擬,還是商先生擬?」

「是我。」

「復位詔是不是跟登極詔一樣?」

「當然。」

「要大赦?」

「登極詔中,當然要有大赦的條款。」

「商先生。」石亨是指示的語氣,「光是大赦各類罪犯好了,不必再列別的條款。」

原來仁宗即位時,由楊士奇草擬登極詔,大赦條款一共三十五條,盡除永樂年間所有的弊政。由此立下一個成例,嗣君登基,凡有先朝於民不便的措施,都在登極詔中革除。而石亨所以有此主張,另有緣故。

這緣故一言以蔽:於民便則與此輩不便。當景泰帝即位之初,強敵壓境,京師危急,為了衛國保民,一切以軍務為優先,守土的將帥,得以便宜行事。因而出現了許多擾民的措施,諸如徵用民居,強派伕役等等。及至局勢安定,那些不合理的現象,在「軍務所需」這個藉口之下,依舊存在,變成將帥營私牟利的特權。石亨為了想保持既得利益,所以關說商輅不要列入赦條,俾能維持現狀。

但商輅拒絕了。「歷來的制度如此,」他說,「我不敢變更。」

「商先生,請你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