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明月几时有”(第6/6页)
“不是民国第一,是中国第一、清朝第一。我不要靠毛笔字在民国站一席地。在众生嗷嗷待哺、国事鱼烂河决的时候,靠毛笔字是可耻的。不过,谈件小事,我的余生怎么生活呢?也许我得靠卖字来活了。哈哈,我生命中最渺小的一部分,竟在中华民国变成了最伟大的。史迪威先生,做先知不必再痛苦,只要他肯心甘情愿写毛笔字!”
在笑声中,两人分了手。
* * *
三天以后,在美国公使馆躲了半年以后,美国公使终于跟中国政府取得默契,用专车把康有为送到天津去。康有为临行留下了一些事件托史迪威料理,其中有一幅手卷,故意没有封起。史迪威打开一看,赫然写着雄浑的五个大字:
明月几时有
下有小字写着:
木堂先生属康有为
史迪威顿然一惊,然后摇了摇头,停住了,过了一会儿,他把脸朝向窗外。“康先生秋天来,冬天走了。”他心里想着,“他该走了,北京的冬天,对他来说太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