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血色蹊径(第6/11页)

1853年,邓曼·沃尔多·罗斯出生于辛辛那提市,父母是约翰·卢德洛·罗斯和弗朗斯·沃克·沃尔多,家里的另外3个孩子都先后夭折。如邓曼所说:“我是家里留下的独苗。”1862年,邓曼全家迁居波士顿,以便靠近母亲沃尔多家族那边的亲戚。如邓曼回忆说:迁往波士顿,是因为父亲“不想参军后把妻子和独苗儿子留在河对岸就是敌人的辛辛那提”。母亲在沃尔多那边的亲人还有邓曼的姥爷亨利。他是阿摩司·劳伦斯的生意合伙人,两人联手投资了波士顿北部蒸蒸日上的劳伦斯工厂。外孙邓曼一生喜欢收藏纺织品,或许与姥爷亨利·沃尔多的启发有关。邓曼的父亲也是一位精明的企业家,他与兄弟马提亚·邓曼(邓曼之名即源于此)联手,购买了大量波士顿后湾区的房地产股票。当时,后湾区仍处于开发期。此外,他还对其他方面经营感兴趣,包括电力、屋顶材料和亚麻鱼线生产,后者是波士顿一种特别有利可图的生意。因此,在美国尚未开始征收所得税的年月,邓曼的父亲约翰·罗斯,已积累了相当数量的财富。

1871年,邓曼进入哈佛大学,随即跟随约翰·亚当斯学习历史。那时,哈佛大学校长查尔斯·埃利奥特刚把亚当斯从首都华盛顿挖到哈佛任教。大四时,邓曼参加了查尔斯·埃利奥特·诺顿的《美术史及其与文学之间关系》的课程。诺顿认为,历史应当遵循实践,因此,虽然他的课程没有安排铅笔和画笔练习,但沿用了查尔斯·穆尔所授课程《绘画、雕塑和建筑的设计原则》。受诺顿启发,邓曼还对一些人的作品产生了兴趣,包括英国有影响力的艺术评论家约翰·罗斯金,以及他推崇的拉斐尔之前的画家。邓曼吸收了导师所秉持的信念,将其融入艺术教育的道德受益中。在美国工艺美术运动中,邓曼可谓是一马当先。

邓曼是亚当斯的博士生,在德国莱比锡城做过研究。1883年,他出版了有关德国土地改革的博士论文。1884年,邓曼的父亲去世,邓曼不必再继续开展历史学术研究。这一骤变具有决定性意义:“我有大量有关古代法律的藏书。我把它们送给了哈佛学院,将曾经存放书籍的书房扩建、重新布置,改造成了适于开展绘画和艺术品收藏等活动的工作室。”他所继承的遗产,加上波士顿后湾区体量巨大的公寓式酒店卢德洛大厦(建于其家族所有土地之上,对面就是三一教堂)的租金收入,使他得以一生周游世界,对艺术、绘画和收藏进行研究著述。

邓曼博士开始追求新的事业,致力于在哈佛大学传授设计理论。起初,他在哈佛大学建筑学院授课,1909年转到了美术学院。年过七旬后,他仍坚持上讲台。一位学生还记得:“他身材魁梧、红光满面,其设计理论多少有些教条。他偶然会气喘,但仍然渴望收藏,渴望讲课,渴望欣赏美物。”

邓曼深知对工匠和学生传授艺术的重要性,因此特别喜欢在暑假补习班为工匠和学校老师授课。然而,他的教学却表现出极强的独裁主义倾向。有人曾如此描述安德鲁斯·诺顿牧师:“诺顿进入教室。他不是来寻求真理,而是作为真理获得者大驾光临。”那种描述正是邓曼教条主义讲课风格的真实写照。“他对弟子的影响极大,”邓曼的一位学生评论道,“他坚信自己的方法至高无上,因而不鼓励弟子自我思考。他对弟子的研究发现毫无兴趣,那成为他讲课中的真正短板。”

邓曼研究方法的基础,是上手接触艺术品原作。他经常邀请弟子来到他位于克雷吉大街的家中享用晚餐,在天花板高挑、充满艺术品的房间里上鉴赏课,让弟子有机会观摩正在走向博物馆途中的艺术品。他对弟子的建议是:“把某种类型最好的东西熟记于心,直到你遇上比它更漂亮的东西。要挑剔,只买最好的东西。不在不同类型东西之间做比较。”邓曼退休后,仍然对属于可塑之才的学生保持兴趣,其中之一是1928年至1929年入校的劳伦斯·史克曼。后来,史克曼当上了堪萨斯城纳尔逊艺术博物馆的馆长,被认为是最受邓曼艺术影响的人。邓曼向富田幸次郎推荐,让史克曼掌管波士顿美术馆的亚洲艺术藏品。史克曼报告说,富田幸次郎是“最宽容、最乐于助人的人”。邓曼还建议史克曼“学习语言,但不当语言学家;钻研艺术,但不做‘艺术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