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万仞指峰能担否 第五十四节 狂澜(第9/21页)

但军费还是要福建省和福宁镇自己筹措,在崇祯进行了大减税以后,内库的收入几乎完全断绝,无法再对国库进行补贴,所以东林党建议加农赋。加农赋并非从崇祯朝开始,万历朝虽然把农税定为农民大约收入的三十分之一,但万历还是加了总额共计五百万的辽饷地。不过万历、天启两朝,一旦某省出现天灾,朝廷就会减免该省的赋税。

崇祯天子意图励精图治,可惜手中严重缺钱,于是就规定各省赋税一定要实收,不许地方官拖延耽误。同时崇祯和东林内阁认为应该显示出新朝气象,决议清查各省积欠流弊,以图把以往历朝落下的缺口都补上。

以陕西为例,万历朝估算每亩产粮大约能卖银五钱左右,亩税是银两分左右,加上辽饷两分七厘,共应四分银到五分银上下。在万历年和天启年间,遇到灾荒的时候不但免去这笔,而且还会有相关地赈济。

到了崇祯元年,皇帝的内库已经无法对陕西灾区进行赈济,不但如此,崇祯还下令要一视同仁地收赋税。

明朝建国初期,陕西各军镇的军粮、武器、被服都由军镇自筹,进入小冰河期以后,主要由万历收来的杂税进行补贴。现在内币的源头既然近乎枯竭,东林党遂建议按照一条鞭例,把这笔赋税平摊给陕西灾区的农民,折合每亩收两钱银,天子批准了这个票拟,

明朝建国初期,朝廷在陕西地区设马政,专门画出草场以备养马以备军用,到崇祯元年的时候,陕西马政在纸面上应该有战马、挽马五十七万匹,但事实上……连一具马骨头都没有,草场也早已经退化消失。

万历朝期间,军马主要靠内币的矿税的收入来购买。泰昌朝东林党废除了矿税后,老农出身地魏忠贤不敢在贫苦的农民身上打主意。所以就密令东厂侦查文武百官谁家有钱,然后通过赐给紫禁城骑马权的方法来收集马匹(这政策本书以前有讲,这里就不赘述了)。

打倒了万恶地魏忠贤后,东林君子立刻将这条不得人心地法令废除。可是剐了魏忠贤并不能在陕西凭空造出五十七万匹马来,但九边军镇却都还需要马匹供应。东林君子不是老农出身,他们没有魏忠贤那种小农意识。东林内阁首先把马政荒废的责任推给了魏忠贤,然后告诉皇帝现在之所以养不了马。乃是因为马场都被陕西的“刁民”霸占去种田了,所以他们建议皇帝按一条鞭例,增加陕西每亩五钱银来买马,崇祯准了这票拟。

当年张居正时期,明朝的宗室人数就已经大大增加,张居正为了省钱就只给额定供给的八成。等到了要钱不要脸的万历亲政后,部分宗室他只肯给五成甚至更少。而且万历天子还创造性的发明了不给起名字所以不给钱的方法。在他主政期间,有些明朝远房宗室一辈子都得不到正式赐名,所以也吃不到皇粮。

尧舜之君崇祯上台后,东林内阁建议他按一条鞭例,通过向农民收加赋的办法来补上部分宗室所需。崇祯同意了这个票拟,陕西因此又多了一份加赋。

此外,东林党号称要给陕西治水增产,按一条鞭例……

而且,东林党认为给甘陕军镇运输粮食的费用也不该完全依赖盐引……

还有……

原本在丰年被张居正评估为亩产收入可到四、五钱银的陕西省,天子和东林党在崇祯元年给当的农民定的亩赋税总和已经高达二两银子。

……

黄石在正月底回到福建,此时朝廷逮捕俞咨皋的命令刚刚到达,他闻讯立刻前往泉州面见福建巡抚朱一冯。等见到了朱巡抚后黄石也不客套,直截了当的说道:“朱大人。末将不习海战,如果把俞老将军下狱的话。末将更不知如何编练水师、更无法清剿賊寇了。”

朱一冯也早已经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但眼下这种情况他也是自身难保,更不要说去保俞咨皋了。他向黄石苦笑道:“黄帅,这次贼寇直入闽省腹地,这么大的事情,御史已经吵翻天了,这怎么可能不追究责任呢?”

“朱大人,现在至少有一万到两万贼寇本来就是原福宁镇的官兵,如果朝廷以前不撤澎湖水师。现在也不会演变到这种地步啊。”

朱一冯连连点头,随口附和道:“黄帅说得是。都是魏逆那个奸贼,如果不是他撤澎湖海防,确实不会有今日之乱,但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