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三朝元老心方壮 第三节(第4/5页)
“借钱!”石越迎着司马光的目光,平静地说道。
“借钱?!”
这在司马光看来,实是匪夷所思。
“不错。”石越把心里的想法全部说出来后,竟连信心也莫名其妙的增加了,“自古以来,如若国家财用不足,又不想加税,往往便会卖官卖爵,百姓拿着钱和米,便可以买到官位、爵位。此法固不足取,然其之所以常常实施,却也是因为当国家财用不足之时,富民却颇有余财。所谓卖官,究其实质,卖的是未来的税收。只不过国家不肯担加税的名声,这‘税收’是由那些买官者通过刮地皮来收取罢了。这等行径,最是虚伪恶劣,相较而言,国家财用不足时,向富民立契据借钱,规定担保之物、利息,到期偿还,窃以为更为光明磊落……不瞒相公,自张商英上钱庄兼并之策后,我才真正知道,当今之富室巨贾究竟多么有钱。只需方法得当,像彼辈借一万万贯缗钱,绝非异想天开。”
司马光听得入神,但他却绝不相信商人们会把钱借给官府——即使是司马光也知道借钱容易讨债难,更何况还是借给官府,更何况要借的,将是总额高达一万万贯的巨款。司马光的心里,对官府的信用,也是心知肚明。
他忍不住摇了摇头,道:“子明所言虽然有理,却只恐商贾断不会借钱给朝廷,何况是如此巨款。”
“原本我也担心借不到。但相公请看这个,这乃是曾、蔡、李三人给我写的信。”他一面说着,一面从袖中抽出三封信笺来,递给司马光。
司马光打开信来,仔细读去,原来三人信中之意,竟都大同小异。都是力劝石越向南海海商、东南巨商举债,以渡此难关。三人在信中,举出许多例子,说明东南、南海的巨贾是如何富裕,而这次交钞、钱庄的双重危机,对东南、南海的巨贾们影响最大,他们对此亦最为敏感,若朝廷有合适之方法来应付,这些巨贾们定会支持。而三人都认为,目前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国库没钱;故成败之关键,便在于借重执政三公的声誉,由朝廷向商人们借钱。在蔡京的信中,甚至还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方法,他自称受到秦观与高丽在杭州谈判之启发,想出此策——即朝廷向商人借钱,约定之还款时间、还款利息,可以各不相同,如此安排合理便可以减轻未来朝廷之还款压力……石越知道司马光对于这种事情,定然非常谨慎,又道:“对商贾来说,此番名是帮朝廷渡此难关,其实亦是自保。何况据我所知,南海海商还有求于朝廷。只须朝廷妥善行事,钱一定是借得到的。”
司马光并没有着急表态,只是将信折好,还给石越,沉默了一会儿,才简单的问道:“如此子明想以何物为担保?”
“盐税与盐场租金。罢榷盐之后,朝廷每岁在盐税、场租上之收入,可达一千万贯,且这个数目还在增长。每年便用这笔收入来还债。虽说如此一来,以后十年,每年朝廷之税收便要少一千万贯,但这亦只好另想他法。”
改革盐政后,食盐产量大增,食盐需求更加旺盛,这是有目共睹的。这亦是蔡京最大的功绩。若单从每年在食盐上一千万贯的账面收入来看,熙宁初年榷盐的平均收入,都在每年一千二百万贯左右,这笔收入较榷盐要少。但是,虽说食盐是一本万利的买卖,但这中间官府要为此付出的各种成本开支,却也不容忽视,即使工艺最简单的畦盐法,生产周期便要超过半年。这样折算下来,反倒是通商法的收入更多。
实行榷盐法时,尽管熙宁初年全国食盐总产量较之过去增加了百分之五十,最高曾经达到三万六千四百五十万宋斤,但却仍然不能满足国内食盐需求,官盐每宋斤要卖到四十多文,有些地区甚至贵达四十七文,不仅缺斤少两,质量亦极差。而贩卖私盐不仅质量好,而且每宋斤才卖到二十文,有时甚至一宋斤半才卖到二十文,是以虽有严刑峻法,亦无法禁绝。而改革盐政后,虽然官府的盐税、场租成本,每斤高者二十文,低者亦要十文十五文,但盐场主通过各种方法控制成本,竭力提高技术,增加产量,盐价在各地亦低至二十五文至三十五文,食盐质量远远要比过往的官盐要好,甚至还出现了各种精加工的精细盐,大大积压了四私盐贩子的生存空间。而食盐产量在几年之内,更是迅速暴增,全国每岁产盐超过六万万宋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