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史百家杂钞卷二十一(第13/17页)
王安石/兵部员外郎马君墓志铭
马君讳遵,字仲塗,世家饶州之乐平。举进士,自礼部至于廷书,其等皆第一。守秘书省校书郎,知洪州之奉新县,移知康州。当是时,天子更置大臣,欲有所为,求才能之士,以察诸路。而君自大理寺丞除太子中允、福建路转运判官。以忧不赴,忧除,知开封县,为江淮、荆湖、两浙制置发运判官。于是君为太常博士,朝廷方尊宠其使事,以监六路,乃以君为监察御史,又以为殿中侍御史,遂为副使。已而还之台,以为言事御史。至则弹宰相之为不法者,宰相用此罢,而君亦以此出知宣州。至宣州一日,移京东路转运使,又还台为右司谏知谏院,又为尚书礼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同判流内铨。数言时政,多听用。
以上科第官阶
始,君读书,即以文辞辨丽称天下。及出仕,所至号为办治,论议条鬯,人反复之而不能穷。平居颓然,若与人无所谐,及遇事有所建,则必得其所守。开封常以权豪请托,不可治,客至有所请,君辄善遇之,无所拒;客退,视其事一断以法。居久之,人知君之不可以私属也,县遂无事。及为谏官御史,又能如此。于是士大夫叹曰:“马君之智,盖能时其柔刚,以有为也。”
以上居官,刚柔悉协
嘉祐二年,君以疾求罢职以出,至五六,乃以为尚书吏部员外郎,直龙图阁,犹不许其出。某月某甲子君卒,年四十七。天子以其子某官某为某官,又官其兄子持国某官。夫人某县君,郑氏。以某年某月某甲子葬君信州之弋阳县归仁乡襄沙之原。
以上卒葬、妻子
君故与余善,余尝爱其智略,以为今士大夫多不能如,惜其不得尽用,亦其不幸早世,不终于富贵也。然世方惩尚贤任智之弊,而操成法以一天下之士,则君虽寿考,且终于富贵,其所蓄亦岂能尽用哉?呜呼!可悲也已!
以上交谊征铭之由
既葬,夫人与其家人谋,而使持国来以请曰:“愿有纪也,使君为死而不朽!”乃为之论次,而系之以辞,曰:
归以才能兮,又予以时,投之远途兮,使骤而驰。前无御者兮,后有推之,忽税不驾兮,其然奚为?哀哀茕妇兮,孰慰其思?墓门有石兮,书以余辞。
王安石/仙居县太君魏氏墓志铭
临川王某曰:“俗之坏久矣!自学士大夫多不能终其节,况女子乎?”当是时,仙居县太君魏氏,抱数岁之孤,专屋而闲居,躬为桑麻,以取衣食,穷苦困厄久矣,而无变志。卒就其子以能有家,受封于朝,而为里贤母。呜呼!其可铭也。于其葬,为序而铭焉。
序曰:魏氏,其先江宁人。太君之曾祖讳某,光禄寺卿。祖讳某,池州刺史。考讳某,太子谕德。皆江南李氏时也。李氏国除,而谕德易名居中,退居于常州,以太君为贤,而选所嫁,得江阴沈君讳某,曰:“此可以与吾女矣。”于是时,太君年十九,归沈氏。归十年,生两子。而沈君以进士甲科,为广德军判官以卒。太君亲以《诗》、《论语》、《孝经》教两子,两子就外学时数岁耳,则已能诵此三经矣。其后子回为进士,子遵为殿中丞,知连州军州。而太君年六十有四,以终于州之正寝,时皇祐二年六月庚辰也。嘉祐二年十二月庚申,两子葬太君江阴申港之西怀仁里。于是遵为太常博士、通判建州军州事,而沈君赠官至太常博士。铭曰:
山朝于跻,其下惟谷;缵我博士,夫人之淑。其淑维何?博士其家,二子翼翼,萼跗其华。诜诜诸孙,其实其葩,孰云其昌?其始萌芽。皇有显报,曰维在后,硕大蕃衍,刲牲以告。视铭考施,夫人之效。
归有光/归府君墓志铭
府君姓归氏,讳椿,字天秀。大父讳仁,父讳祚,母徐氏。嘉靖十五年正月初八日卒,年七十一。娶曹氏,父讳永,太母高氏,嘉靖十年三月十九日卒,年六十八。子男三;雷、霆、电;女一,适钱操。孙男五:谏,县学生;谟、训,皆国学生;让,幼。女三。曾孙男六。以嘉靖二十六年十二月庚申日,合葬于马泾实泾。
以上祖父妻子孙曾、卒葬
按:归氏出春秋胡子,后灭于楚。其子孙在吴,世为吴中著姓。至唐宣公,乃世贵显,封爵官序具载唐史。宋湖州判官罕仁居太仓,其别子居常熟之白茆。居白茆已数世矣,由湖州而下,差以昭穆,府君,我曾大父城武公兄弟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