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家书(第10/50页)
男接信时,又喜又惧。喜者,喜弟志气勃勃不可遏也;惧者,惧男再拂弟意,将伤和气矣。兄弟和,虽穷氓小户必兴;兄弟不和,虽世家宦族必败。男深知此理,故禀堂上各位大人俯从男等兄弟之请。男之意实以和睦兄弟为第一。
九弟前年欲归,男百般苦留,至去年则不复强留,亦恐拂弟意也。临别时,彼此恋恋,情深似海。故男自九弟去后,思之尤切,信之尤深。谓九弟纵不为科目中人,亦当为孝悌中人。兄弟人人如此,可以终生互相依倚,则虽不得禄位,亦何伤哉!
恐堂上大人接到男正月信必且惊而怪之,谓两弟到衡阳,两弟到省,何其不知艰苦,擅自专命?殊不知男为兄弟和好起见,故复缕陈一切;并恐大人未见四弟、六弟来信,故封还附呈。总愿堂上六位大人俯从男等三人之请而已。
伏读手谕,谓男教弟宜明言责之,不宜琐琐告以阅历工夫。男自忆连年教弟之信不下数万字,或明责,或婉劝,或博称,或约指,知无不言,总之尽心竭力而已。
男妇孙男女身体皆平安,伏乞放心。男谨禀。
致诸弟·恐其家女子有宦家骄奢习气乱我家规 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诸位老弟足下:
十六早,接到十一月十二日发信,内父亲一信,四位老弟各一件,俱悉一切,不胜欢喜!四弟之诗又有长进,弟命意不甚高超,声调不甚响亮。命意之高,须要透过一层。如说考试,则须说科名是身外物,不足介怀,则诗意高矣。若说必以得科名为荣,则意浅矣。举此一端,余可类推。腔调则以多读诗为主,熟则响矣。
去年树堂所寄之笔,亦我亲手买者,“春光醉”目前每支大钱五百文,实不能再寄。“汉壁”尚可寄,然必须明年会武后,乃有便人回南,春间不能寄也。
五十读书固好,然不宜以此耽搁自己功课;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语不诬也。
家常欲与我结婚,我所以不愿意者,因闻常世兄最好恃父势作威福,衣服鲜明,仆从烜赫,恐其家女子有宦家骄奢习气,乱我家规,诱我子弟好佚耳。今渠再三要结婚,发甲五八字去,恐渠家是要与我为亲家,非欲与弟为亲家。此语不可不明告之。
贤弟婚事,我不敢作主,但亲家为人如何,亦须向汪三处查明。若吸鸦片烟,则万不可对。若无此事,则听堂上各大人与弟自主之可也。所谓翰堂秀才者,其父子皆不宜亲近,我曾见过,想衡阳人亦有知之者。若要对亲,或另请媒人亦可。
六弟九月之信,于自己近来弊病,颇能自知,正好用功自医。而犹曰终日泄泄,此则我所不解者也。
家中之事,弟不必管。天破了自有女娲管,洪水大了自有禹王管,家事有堂上大人管,外事有我管,弟只安心自管功课而已,何必问其他哉?至于宗族姻党,无论他与我有隙无隙,在弟辈只宜一概爱之敬之。孔子曰:“泛爱众,而亲仁。”孟子曰:“爱人不亲,反其仁;礼人不答,反其敬。”此刻未理家事,若便多生嫌怨,将来当家立业,岂不个个都是仇人?古来无与宗族乡党为仇之圣贤,弟辈万不可专责他人也。
十一月信言观看《庄子》并《史记》,甚善。但作事必须有恒,不可谓考试在即,便将未看完之书丢下。必须从首至尾,句句看完。若能明年将《史记》看完,则以后看书不可限量,不必问进学与否也。贤弟论袁诗、论作字,亦皆有所见;然空言无益,须多作诗,多临帖乃可谈耳。譬如人欲进京,一步不行,而在家空言进京程途,亦何益哉?即言之津津,人谁得而信之哉?
九弟之信,所以规劝我者甚切,余览之,不觉毛骨悚然。然我用功,实脚踏实地,不敢一毫欺人。若如此做去,不作外官,将来道德文章必粗有成就,上不敢欺天地祖父,下不敢欺诸弟与儿侄。而省城之闻望日隆,即我亦不知其所自来。我在京师惟恐名浮于实,故不先拜一人,不自诩一言,深以过情之闻为耻耳。
来书写大场题及榜信,此间九月早已知之,惟县考案首前列及进学之人,则至今不知。诸弟以后写信,于此等小事,及近处戚族家光景,务必一一详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