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年谱卷十二(第4/8页)
十二日,奉上谕:“罗淑亚无理要挟,所请府县抵偿一节,万无允准之理!已传谕钱鼎铭将张光藻等解赴天津,并令曾国藩等取具该府县等亲供,以期迅速了结。钦此。”
十三日,奉上谕:“崇厚着即来京,三口通商大臣,着毛昶熙暂行署理。钦此。”丁公日昌奉旨启行北上,驰折奏称:自古以来,局外之议论,不谅局中之艰难。然一唱百和,亦足以荧听而挠大计,卒之事势决裂。国家受无穷之累,而局外不与其祸,反得力持清议之名。臣每读书至此,不禁痛哭流涕!现在事机紧急,守备则万不可缺。至于或战或和,应由宸衷独断,不可为众论所摇。又称:百姓纷纷聚众,地方官不能认真弹压,过误似亦不轻!
十六日,奉上谕:“该使臣非理之求,断难迁就。而于近情之请,必当赶紧办理,以示诚信。此时如将下手滋事之犯按律惩办,则洋人自不至节外生枝,再归咎于府县等因。钦此。”
十九日,公奏奉谕旨,檄催刘铭传赴直隶统带铭军。并陈明江面水师与洋面不同,彭玉麟、杨岳斌在籍情形,因及捍御外侮,徐图自强之法。
二十日,奉上谕:“军机大臣呈递直隶按察使钱鼎铭禀函,不胜诧异!张光藻、刘杰以奉旨治罪人员,即使患病属实,亦应在天津听候查办。乃该革员等,一赴顺德,一赴密云,捏病远避,尚复成何事体!朝廷令该革员赴津,实曲示保全之意。乃皆不能体会,置身事外。曾国藩率行给假他出,实属不知缓急等因。钦此。”
二十三日,奉上谕:“近来内外臣工,往往遇事机紧急,徙事张皇,迨祸患略平,则又泄沓成风。为目前苟安之计,即使创立战守章程,而在事诸臣奉行不力,有名无实,遂使朝廷深谋远虑,均属具文。似此因循成习,何时可冀自强?何时司平外患?宵旰焦忧,无时或释。钦此。”
二十五日,刘杰到案。丁公日昌到天津,即日悬赏勒限缉拿凶犯。
二十六日,奉上谕:“该督到津后,统筹全局,次第办理,其中委曲求全,万不得已之苦衷,在稍达事理者,自无不谅!该下府县一层,坚持定见,当可就我范围,如能将为首滋事及下手之人严拿务获,讯取确供,按律议抵,大局似可粗定。钦此。”
二十七日,张光藻到案。
三十日,公与毛公会奏已革天津府、县到津日期一折。奏称:该员自六月十六日撒任,即行请假,臣见其本无大过,故允其所请。其后奉到谕旨,即飞檄催提,目下均已到案。顷接总理衙门来信云,有法国照会,言及该府县主使证据,现饬同文馆翻译,应俟译文寄津,按照所指情节,逐一质讯,再行取具亲供,录送核办。至查拿凶犯,现已获三十七名,仍严饬尽数弋获,从严惩办,以杜外患。
八月初二日,总理衙门奏天津一案与洋人照会来往辩论情形一折。奏谕旨抄寄,令公迅速缉凶,详讯严办,催取府县亲供,及早结案。两江总督马端敏公新贻,猝遇行剌,因伤出缺。初四日,奉上谕:“曾国藩着调补两江总督,直隶总督着李鸿章调补。钦此。”
初七日,公具折恭谢天恩,并奏称:前在假期之内,驰赴天津,实因津事重大,不敢推诿。臣目病甚重,往来文件,难以细阅,幕僚拟稿,难以核改。江南庶政殷繁,若以病体承乏,贻误必多。目下津案未结,仍当暂留会办。一俟奏结后,即请开缺,安心调理。又特奏保刑部郎中陈钦在总理衙门当差多年,于中外交涉情形洞悉本末。顷来天津,与洋人诤论,其辩才足以折服强悍,其诚心足以感动彼族。请以署理天津府知府,必收折冲御侮之效。又奏江南月协直隶饷银,截数报销。
三口通商大臣成林到任。
初九日,陈钦、刘锡鸿、丁寿昌等会讯府县亲供。
十一日,公与毛公昶熙、丁公日昌复讯府县亲供。
十二日,奉到上谕:“曾国藩奏沥陈病目情形,请另简贤能,畀以两江重任一折。两江事务殷繁,职任綦重,曾国藩老成宿望,前在两江多年,情形熟悉,措置咸宜,现虽目疾未痊,但能坐镇其间,诸事自可就理。所请另简贤能之处,着毋庸议!仍着俟津案奏结,即着前赴两江总督之任,毋再固辞。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