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专制危机的一种解决形式(第13/30页)

说江南党社的消失完全是官府镇压的结果,也不免失于夸张。如前所述,至17世纪50年代中期,文学或学术性的结社,就早已因争执不和而大为削弱了。早在60年代官府实施镇压之前的1653年,吴伟业将江南所有盟社联合成“十郡大社”的企图,就已经失败了。但事实依然是:在顺治皇帝的新禁令之下,当生员被发现为某一盟社的成员时,就将不再予以豁免,而由县府当局加以逮捕。皇帝的赞同使早先的禁令更为强硬有力了,文学结社虽然并未完全消失,但他们已不再是普遍存在的缙绅社会组织的体现了。以往社会名流互相结交时须明确某人隶属于某一盟社,而从此以后,他们实际上就都只以同窗相处了。“同学”一词就是从那时开始广泛流行的,并被沿用至今。

朝廷对缙绅特权的打击

在此后的鳌拜摄政时期(1661—1669),顺治被弄得似乎是成了汉族缙绅尤其是南方缙绅的热情保护人。事实上,通过深入研究顺治的政策,可以表明正是由他发起并展开了对缙绅特权的打击。这种打击,在顺治过早去世后,由鳌拜手下的满洲排他主义分子推行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但顺治并非不愿意与地方名流的利益之间寻求一种妥协,在1661年可能因患肺结核而卧病不起之前,他已注意到王宏祚及吏部尚书孙廷铨的建议:对欠赋甚巨的江南地主表示宽大。如果皇帝多活几年的话,满人对缙绅特权的打击甚至可能缓和。但在1661年2月5日,在染上天花三天之后,顺治皇帝驾崩了,年仅24岁出头。他在病床前立其七岁的儿子玄烨为太子,是为康熙皇帝。由于康熙过于年幼,无法亲政,顺治还任命了以鳌拜为首的四位辅臣。正是这些满洲贵族,决意不再容忍江南士人的任何反抗,将打击缙绅特权的运动推向极点。1661年4月,苏州的一群缙绅借在孔庙祭祀已去世的皇帝之机,向知府朱国治提呈了一个请求,请他免去一位特别残酷的知县的职务,这个汉军旗人就将上请者投入了监狱。在牢房中等待着他们狱友的是几个早些时候作为郑成功的接头人而被捕者,这些人合起来总共有18位,都被斩首示众了。这一事件被称作“哭庙案”。在做出这一严厉的反应之后不久,新政府又给了缙绅们一次沉重打击。江浙3000名缙绅地主被宣布逃避赋税,锒铛入狱,受到士卒狱吏的凌辱拷打。另有1万名缙绅受到“奏销案”的牵连,因拖欠赋税,被革去功名。长江下游的缙绅们吓得魂飞魄散,认识到他们不得不与清廷通力合作,揭发逃避赋税的行为,以保全自己有限的免税特权。

一旦奏销案得到彻底查办,缙绅阶级已经就范,中央政府就多少做了点让步。通过称为“均田均役”的新赋税登录制,一种妥协开始露出苗头。江南地方官为依据土地占有状况,重新组织里甲制,以使赋役额与土地占有额相对称,就按标准单位来划分土地,以便籍记,并严格限制没有缙绅特权的地主的负担。新制推行缓慢,最初始于松江府,直至1674年平定三藩之乱后,才在全省展开。但渐渐地,一种新的土地籍记册制建立了起来,土地登录严格,其可靠性直达于各家各户,而不是依靠税头。税头制是清朝承明朝旧制而来的。由于在江南这个对帝国财政收入举足轻重的省份中彻底重建了赋税征调制,也由于在北方重新改定了赋税份额,就在国朝军费增长的同时,它的财政收入也有了显著增长。1651年,清政府的岁入为粮570万石、银2110万两。到了17世纪80年代,清政府的岁入为粮700万石、银2700万两,增长率达23%。当外国白银大量流入中国之时,清政府赋税收入要达到万历年间的水平,还需要3/4世纪的时间,但后来康熙、雍正年间国家的财政盈余,已经就此打下了基础。初期的满清国家现在在财政上已颇为宽裕,并创造了一种制度的力量,以此去向中央政府控制的地区相当公平有效地征调财力物力。

在专制制度的历史中,专制君主常常通过组建一套官僚机构,摧毁贵族的封建特权,来建立自己的权力。但中国自10至11世纪起,官僚作为占支配地位的阶层,取代了六朝及唐朝以来的大贵族家族,君主的最主要权力的竞争者,就已是科举出身的缙绅阶级本身了。虽然缙绅们的身份品位总是由皇帝授予的,但他们经常试图使自己临时性的特权成为永久性的东西。然而,由于这最终得依靠军事力量、政治上的正统地位以及皇帝所授予的合法权力,所以官僚缙绅阶级从未发展到使自己封建化的程度。但甚至在14世纪强大的独裁君主明太祖创立了一个军事贵族阶层,以科举选拔来取代官僚世袭的荐举权,从而打破了长江下游地区大地主的经济控制之后,缙绅阶级仍然扩展着其非正式的地方权力。他们不是违法乱纪,就是曲解法律原则,以便获得佃仆及半奴仆化的佃农。明朝在灭亡前,已被缙绅们对其征赋募兵之全权的分夺所削弱,某些有治理能力的士大夫甚至要求正式承认地方缙绅的统治权。同时,他们还试图将文化上的正统教育机构,转变成非法的朋党政治权力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