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多尔衮摄政(第4/16页)
礼部与内院之间的联系并不尽然出于巧合。固然,冯铨此人体现了这两者之间某种主要的联系,因为1645年他出任内院大学士,而同时仍兼任礼部尚书。但是,除了宫廷典礼与摄政王的私人内院势力之间的联系外,在儒家礼仪与恢复明制例如翰林院之间,也存在着一种思想联系。无论是冯铨对祭祖仪式的制定,还是其他人对明朝的宫廷典礼的引入,热衷于礼仪的人们总之是在力图维护那夷狄和义军所曾威胁过的统治体制。其出发点是极为守旧的,而且当然远非仅是因为感情用事。如果那种体制能够维持下去,或者在消除了弊端后得到恢复,那么儒生就将再次在宫廷决策中扮演重要角色,公正的政府将获得成功,社会将按照最符合明亡前统治天下的精英们的胃口的方式重建等级制度。所以,提倡旧体制在思想上是合理的,在政治上也是机敏的。
因此,正是带着不仅仅是怀旧的情绪,冯铨说服洪承畴与他一起上奏,请求恢复公文传送的某些重要方法。他们所提出的是明朝政府曾使用过的“票拟”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各部奏章抄本均送于内院由大学士审阅。相对于上述将有关军国要务公文递交内院的办法,这将是清朝制度中更加根本的一个变革。如果票拟制度恢复,那么六部的一切公文都得按例递送内院,而大学士将在清政府中享有和在明朝一样的权位。
虽然绝大多数入仕清廷的汉人大臣对于加强汉官权力的重要性可能别无异议,但是这一保守的改革是由这样一名官员提出的,他使人联想起明朝内阁及与其相勾结的宦官的一些最令人痛恨的弊端。这一事实应该就是这项提议一时没能通过的原因。当时冯铨的一些活动也开始招致了非议。就在举行皇帝登基典礼后不久,给事中兼太常卿孙承泽上章弹劾冯铨,内三院其他成员如洪承畴和谢升也因此受到了牵连。
南北之争
多尔衮拒不允许冯铨辞职。他似乎把孙承泽对这位宠臣的指责,看做是党争重新开始的一个征兆。冯铨越来越被看做是“北党”,而他的反对者则越来越被看做是“南党”。“南党”估计是以陈名夏为首的。多尔衮试图以有力地支持双方的“党魁”,来保持两派的势均力敌。
陈名夏是在1645年40岁时参加多尔衮政府的。他是著名的复社成员,1643年参加会试,为会元,同年殿试,名列第三。陈名夏曾经降附于李自成。李自成攻陷北京后,他回到家乡江苏溧阳,在那儿他听说南京的福王政权以其背明从贼为由,下令逮捕他,遂乔装为僧,出逃安徽。在合肥东南巢湖边上的姥山旁,他路遇了旧友与姻亲方以智。方以智是从桐城附近过来的。他给了陈名夏一大笔到福建去的盘缠。陈名夏从福建几经转折,最终设法北上进入内地,在睢州附近渡过黄河,来到大名。他在大名拜访了同年成克巩,成克巩刚好应邀出仕清廷。此时已是1644年农历十一月(11月29日—12月28日)了。陈名夏于是客居成宅,而成克巩去找保定巡抚王文奎,告诉他说陈名夏可用。王文奎上疏推荐,多尔衮遂亲召陈名夏入京晋见。
陈名夏在晋见时,大胆劝进多尔衮自居大位。摄政王不从,说道:“本朝自有家法,非尔所知也。”但多尔衮对他的劝进显然十分高兴,接着就任命陈名夏为吏部侍郎。这是一个重要的职位。作为新朝负责选官的主要汉人大臣之一,陈名夏得以从南方的复社成员中,提名任命其他的文人学士为官。他还能够使清廷的官吏铨选、考课更为正规有序。而且,他在其他问题上的见解也很受重视。例如,多铎部攻占南京后,九卿科道议承明制,以南京为陪都。但多尔衮却宁愿听从陈名夏的意见:“居北制南”,因此只向南京派遣了与其他一般行省一样的行政官员。
虽然陈名夏对改革清廷用人制度的贡献得到了广泛的承认,但不少人认为他过于纵情好恶,尤其是喜欢以籍贯取人。正如冯铨因为主试不公而受到南人的指责一佯,陈名夏也被北人指责在吏部任人唯亲。他还直接向君主荐引名士。正是他首先使多尔衮注意到江南诗人李雯。不过也就是在这一事件中,人们感到他的荐引越格,因为他想直接除授李雯以新置的翰林院之职。这被其他大臣指责为徇私植党,遭到了反对。1644—1645年冬季,陈名夏有点失宠了,在满洲诸王部臣的坚持下,他被罚俸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