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南京的陷落(第6/24页)

随着这位所谓太子的消息传播开来,好奇的人们热心地议论着这个案件的两种可能。一些人真心相信,他比任何人都像慈烺,这一点已经在人们拜访兴山寺的时候得到了证明。他们认为,很明显,弘光皇帝企图故意用其他借口来保住他的皇位,但那只能证明他们的正确。但是另一方面,史可法认为那个男孩是一个冒名顶替的人。他在扬州从送给他的南京邸报上读到了这个男孩的自述后,立即给弘光皇帝写信,对“假太子”的自述加以否认。史可法指出,如果太子真的到南方来,那他一定要通过淮安。由于前一次的查访,史可法的部下对这位太子的消息已格外敏感,不断地打听,如有消息当局就会得到报告。可实际上,在淮安并没有听到什么消息,这就可以证明史可法的看法,即现在关押的这位“太子”,原是一直是呆在南方的。另外,史可法根据自己的情报说,太子已经在北京找到了。他最近接到在北京奉命与清人签订协议的左懋第特使的报告,说他已经从墙上的布告上抄下了这个消息。在多尔衮签署的3月2日的公告里,这位满族摄政王谈到了一个在崇祯岳父周奎家里自称是太子的装模作样的怪人。怀宗公主看到这个年轻人——他叫她姐姐——后失声痛哭。尽管这位独臂公主显然是认出了他,但是前皇后袁氏不承认这个年轻人,并声称这是一个冒名顶替的人,于是多尔衮便把他处死了。

送给史可法过目的布告肯定是真的,但有一些具体的细节似乎存在着疑问。比如,为什么这个布告会提到怀宗公主认出他后放声大哭?这本是他太子身份真实性的有力证据;为什么相反的证据竟来自袁皇后?大家都知道她已经死了。无疑,太子在他外祖父家寻求避难是说得过去的;而且这又与一些在北方的人说慈烺自从逃离大顺农民军后生活无法维持的传闻相吻合。因而,史可法认为,不难确定,那个在周奎家“冒名”的年轻人确实是太子;他家里的人在最初认出他之后,又装作不认得他,希望以此来保全他。

况周奎、公主一见,相抱而哭。后有怵以利害者,乃不敢认……由此欢心是皇太子不死于贼,诚死于虏矣。

因此史可法宣称,在南京囚中的年轻人倒显然是个冒名者,应予揭穿。

用这种方法促使弘光皇帝把整个事件当作一个精心设计的阴谋并不困难,于是他让阮大铖的密友、“严讯”过这个年轻人的杨维垣进行调查。这样,在被监禁了两个月以后,这位假定的太子被带到了特别审判官面前。这场在1645年4月11日进行的审讯,是由马士英策划的,弘光也参加了。皇帝本人首先宣布说,据在北京皇宫内侍奉过太子的太监们说,这位自称太子者面貌不像真正的慈烺,审讯便由此开始。随后,三个翰林学士被指定为证人,他们之后还有三名官员,他们都说他不是太子。于是,杨维垣导演的这场审判的口供就在法庭上出笼了。根据这份口供,这个年轻人承认他叫王之明,他被认出是北京皇家禁军的一员,也是一位富官皇戚的侄子。王之明肯定得到了宫内太监提供的情况,而且肯定是被高梦箕拖进了这个阴谋之中。

王之明的口供并没有使那些相信他是真正太子的人们感到信服。一些像何腾蛟、黄得功这样的官员们对审问本身的程序半信半疑,怀疑那些审判官串通一气,在口供上搞了鬼,用来迫害这个自称是太子的人。至于官员外的那些平民们,绝大多数人都相信这个囚犯是真正的明太子,甚至他的名字也表明了他的真实身份:“王之明”颠倒语序后就是“明之王”了。如果弘光和马士英不希望流言继续传播,那么审讯的结果最好不要那么确定无疑。直到今天历史学家们仍然在争论这个自称是太子的人的真实身份。同时在南京,王之明的社会影响,甚至可能因为审讯而增强了。“百官皆知伪,然民间犹啧啧真也”。把这个年轻人当作其保护者的老百姓,显然相信马士英和皇帝极想杀死他们的囚犯,而且这个审判实际上不过是为处死这个冒名者而走的过场而已,是预先设计好了的。这样,假太子案就严重地损害了南京政权的名誉,也进一步丧失了百姓对它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