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南京的陷落(第13/24页)

遇一卒至,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

那些从城墙上跳下去企图逃跑的人不是摔断了大腿,就是落到了流氓无赖和散兵游勇手中,他们把这些人抓起来拷打,要他们交出财宝来。在城里,一些人藏到垃圾堆里,在身上涂满烂泥和脏物,希望以此躲开人们的注意,但是清兵不时地用长矛猛刺垃圾堆,直到里面的人像动物一样蠕动起来,鲜血从伤口流了出来。大火蔓延开来,那些因为藏在屋子里或地下室里仍然活着的人们,或者是被无情的大火所吞噬,或者是战战兢兢地跑到街上来,被那些仍然在屠城的清兵杀死了。甚至那些被正规的清军放过去的、赤身露体在街上游转的、孤弱无助的市民,又被成群的散兵(“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拦住,乱棒打死。

到5月25日,即滥杀和抢劫的第六天,这场大屠杀结束了。清军接到豫王的命令,就此封刀。和尚们得到命令开始收集和焚烧尸体。到5月27日,开始赈济口粮。又过了几天,那场雨——它使大火没有毁灭整个城市——终于停止了,太阳也出来了。当时的人们估计,有80万人死于这场屠杀。

史可法功过评价

史可法的尸体没有在死者中找到,这并不令人奇怪。传说他还活着,这甚至还为一些在城市陷落之后起义反满的民军提供了旗号,他们宣称,史可法领导着他们。尽管史可法幸存的亲属向当局保证说,那个军事将领是个冒充者,但是这个疑问一直存在。史可法的旧日幕僚阎尔梅在一首诗里表达了这些疑问:

元戎亲帅五诸侯,

不肯西征据上游。

今夜庐州灯下见,

还疑公未死扬州。

阎尔梅耿耿于怀的怀疑是可以理解的,这表达了他对史可法防守战略的失望。不太令人理解的,是清朝总督洪承畴也不相信史可法的死讯。他在一年以后,曾向昆山的忠君之士顾咸正打听史可法是否还活着。因为参与吴圣兆起义而被捕的顾咸正,面带嘲笑地回答了洪承畴的问题。他暗示说,洪承畴自己也曾被误报死亡:“汝知洪承畴死乎,不死乎?”不过,看来已不必研究关于史可法死刑执行的清官方记载了,特别是在史可法就义时目击者的证明材料后来由他的养子和一个当时在场的卫兵公布出来以后。

尽管没有尸首用来祭奠,但是史得威还是尽力为他父亲建造了一座坟墓。第二年,得威把他父亲的衣物收集到一起,象征性地埋在扬州北门外的梅花峰下。甚至在进行这种追孝之举以前,多铎本人已经下令,在已经破落不堪的扬州城内建祠,以纪念史可法的在天之灵。这样,这位已故的前明将领很快就成了日益增多的英雄崇拜者的偶像。人们不难明白为什么这一切会发生。对多铎本人来说,纪念这样一个已经埋葬了的忠贞不渝的义士,有助于把这场疯狂的掠杀变成一种庄严的、带有英雄主义色彩的传奇。从抽象的价值观来看,史可法对于一个已经灭亡了的王朝承担的儒教义务,已经远远超出了满人与汉人的冲突。正因为如此,人们后来把他当作“忠正”的楷模,认为他是仅次于文天祥的忠君榜样,而乾隆皇帝为了清朝本身也利用了史可法这种臣僚的忠诚。随着不断地受到赞美,史可法的历史地位被大大提高了。他的信件——甚至他给密友的私信——也被认真地收集起来,他许多警策的话语也一直为人所传诵。到18世纪末,他的被理想化了的形象被刻成受人欢迎的雕像在扬州出卖,此时,他已成为超凡的人物。到了20世纪,他的死难使他成了“民族英雄”,一个受到人们“最衷心地”尊敬的“民族英雄”。

不过,即使在史可法成为这样一个中国人民的民族英雄以后,关于他的历史作用的看法仍然充满着矛盾。对于那些1966年在公开出版物上热烈讨论史可法地位的当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来说,他在扬州的遇难只不过是一件偶然的光荣事件,但同时他却由于“封建的忠君思想”和“对农民起义军进行16年之久的反革命镇压”而受到了斥责。有人说,“史可法是镇压农民革命的最大刽子手,是历史的罪人”;而同时,一些人坚持认为,他的令人钦佩的自我牺牲精神已在“客观上”弥补了他名声的疵点,因而可以继续鼓舞中国人民。另一方面,一个较少教条主义的当代中国史学家,曾经大声问到:“为什么这样一位鞠躬尽瘁和自我牺牲的人最终不能免于失败?”因为,如果史可法的牺牲只是为了自新补过,那么它肯定就不能够弥补扬州城的战略失误。正像17世纪在史可法死后一位作者指出的那样:史道邻有才,然无力回天。江淮是为南北要道也,虽其殉难何以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