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战后初期政府对集体农庄的强化(第2/4页)

[38]在奔萨州,一个叫舒雷根的人说:“一点儿办法没有,除非解散集体农庄。土地荒芜,没有牲畜,谁也不愿劳动……农民讽刺那些对农庄抱幻想的人。”[39]关于解散集体农庄的传闻在农民中广为传播,普斯科夫地区“火花”集体农庄成员们问来到集体农庄的一名区负责人:“是否要立即解散集体农庄?假若没了集体农庄,我们会生活得更好,也会给国家带来更大的好处。”[40]许多庄员将解散集体农庄的希望寄托在国际盟友的身上。在普斯科夫风传,“在旧金山会议上,建议莫洛托夫同志放弃布尔什维克和集体农庄。莫洛托夫放弃了集体农庄而不想放弃布尔什维克,所以美国向俄罗斯宣战了”。库尔斯克州情报员在报告中指出,集体农庄庄员之间议论着如下内容:“英国和美国向我政府发出了最后通牒——或者你们解散集体农庄,或者我们对俄国发动战争;在旧金山,莫洛托夫一开始拒绝消灭集体农庄,后来回来后又同意了;美国人将从飞机上检查,是否真的解散了集体农庄……”[41]

还有一些人在给上层的信件中提出了各式各样的关于改革集体农庄的建议。布里亚特—蒙古自治共和国“胜利者”集体农庄主席伊万诺夫在1945年7月议论说:“应当对集体农庄做一些改造,否则会彻底变穷,假若让集体农庄独立自主经营,不干涉它的内部生活,不给任何计划,而只保证向国家上交必要数量的产品,那我们将如数上交。但怎样上交——这是我们的事。我们将少种些地,但种得更好些,那时我们将有粮食,城市也会食品充裕。”[42]此外,一些农民也提出关于减免赋税、扩大宅旁园地等改革建议。

然而,政府并没有对集体农庄制度作出任何实质性的改革,相反却采取措施加强和巩固原有的农业制度。战后初期,苏联政府强化集体农庄制度的做法,一方面是在组织上建立新的农业机构,加强对农业生产收购等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是采取严厉措施,惩罚庄员破坏劳动合作章程的行为。

为加强对农业的管理,1946年10月成立了集体农庄事务委员会,决议规定:“集体农庄事务委员会在各共和国、边疆区和州可有自己的代表,作为中央的检查员,他们不受地方当局的领导。”[43]这一委员会的建立,使中央政府得以更加准确、有效地监察和管理地方农业经济的各项工作。

1946年苏联粮食收购计划完成得很不理想,当年收购到谷类作物只有1750万吨,比1945年少了250万吨,只完成了收购计划的76.9%。[44]粮食收购工作的不顺利,主要是因为该年苏联主要产粮区遭到旱灾侵袭,收成大受影响。为改善农业收购工作状况,苏联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监督。联共(布)中央于1947年2月通过决议,在机械拖拉机站设置了政治副站长职位。党组织挑选了数千名具有丰富的党的活动经验的共产党员担任这一工作,并给农村政治副站长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如果农庄事务搞得不好,没有完成合同义务,就必须要求集体农庄领导人加强纪律。如果落后的集体农庄庄员们违反劳动纪律而给集体农庄带来危害,就不能坐视不管,而应该为彻底纠正这些现象作斗争。”[45]

同时,因为1946年粮食收购工作的失败,中央统计局及其地方机构也被指责工作中存在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46]为改善统计工作,1947年又成立了苏联国家计委国家产量确定监察总局,在地方上,成立了420个州监察局,每个局平均管8~10个地区。新监察机构被赋予重要的作用,当年3月18日联共(布)中央书记处批准苏军复员的一批政工人员为区际产量确定监察员。他们在工作中独立于地方组织,后者不能干涉他们的活动。[47]

从战后初期农业机构调整可以看出,苏联政府在加强恢复农业生产的同时,十分注重贯彻劳动组合章程、完善收购工作等,尤其是削弱了地方政府在农业工作中的地位,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农业事务的直接控制,从而保证政府在农业方面的各项要求得到彻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