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新经济政策的阻力和终结(第5/11页)
在农民写给报社的信函中有大量的申诉,对此表示不满。1925年阿穆尔州的农妇马秀拉给《农民报》写信说:“共产党好像竭力要使所有的农民变穷,只鼓励贫农,不是帮助他,而是鼓励他穷,如果一个农民成功地改善了自己的经营,那他就会从贫农队伍中除名,在他头上贴上富农的标签,把它看作是苏维埃政权的敌人。可是没有一个农民不想改善自己的经营,这就在党的眼中成为富农。换句话说,这就是没有一个农民不想成为苏维埃政权的敌人。”[133]
新经济政策本身的矛盾
新经济政策自身包含许多矛盾,例如近期任务与长期共产主义目标的矛盾。新经济政策的目标是利用市场机制发展生产,为社会主义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但是,当时领导人对其长期存在的必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一看见生产有所增长,“资本主义成分”有所增加,就忍不住把这一切同共产主义目标对立起来,要求消灭耐普曼、“富农”等“资本主义成分”。“左派”都有“恐资病”,希望通过“大跃进”越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进入社会主义,“建成”社会主义。通过市场机制发展经济比行政命令要慢。用一个命令就可以把“富农”驱逐到边远地区,流放到特别移民区,甚至肉体消灭,通过命令可以制订和批准五年计划,按照规定的速度发展重工业,而通过市场,则费时费力,因为培育市场是需要时间的。为了发展经济允许合法经营者发财致富,列宁说过,发财吧,但是请你们严格遵守苏维埃法律。但是,布尔什维克党宣传和追求的是共产主义,要消灭剥削,消灭剥削阶级以至所有的阶级,取消商品货币等“资产阶级”机制。军事共产主义被否定了,但是共产主义仍然是理想和奋斗的目标,无产阶级专政不但存在,还要加强。允许资产阶级存在甚至发展的新经济政策(哪怕加上一个限制词“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在当时的观念下不能不同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发生矛盾,而绝大多数领导人都站在无产阶级专政一边,动辄挥舞专政之剑来对付“阶级敌人”。
新经济政策的主要任务是达成经济上的妥协,首先是同数以百万计的农民的妥协,防止农民造反。党的领导人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同农民或者各资产阶级阶层作政治妥协。列宁说得相当明确:虽然我们允许资本主义,但这是在农民的需要的范围内,不允许任何社会革命党人的和孟什维克的宣传。我们的法院应当懂得这一点。在我们结束全俄肃反委员会、建立国家政治法院的时候,我们要在代表大会上指出,我们不承认超阶级的法院。我们的法院应是无产阶级的,而法院应该知道,我们容许的是什么。[134]如果在目前条件下农民需要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贸易,那我们应该允许,但这并不等于说,我们允许贩卖那些全靠世界各国资本家的金钱出版的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的政治书刊。[135]“凡是公开宣传孟什维主义者,我们革命法庭应一律予以枪决,否则它就不是我们的法庭,而天晓得是什么东西。”[136]目前的关键“并不在于政治,就是说不在于改变方针”。[137]列宁在新经济政策之初说的这些话明确告诉全党,在经济问题上可以作让步,但在政治上、在意识形态上是不作任何让步的。
在准备以粮食税取代粮食征收制的报告时,列宁确定了向农民作经济让步和农民问题的一般政治方针问题。关于经济让步方面,报告提纲承认“经济上满足农民”的必要性并确定了一系列措施——流转自由,贸易自由,为此弄到商品,等等,但他把这种自由等同于“资本主义的自由”。而农民问题的“一般政治意义”在提纲中被看作是“农民的(小资产阶级)反革命问题”,并且认定“这样的反革命已在反对我们”。因此对待农民的政策是“可以把‘绳子’放松一些,不要弄断它,‘松开’一些”。这就是说拴农民的绳子还是要的,只是松开一些而已。把农民问题看作是“农民的反革命问题”显然太露骨,所以列宁在旁边注上:“在报刊上缓和为‘无产阶级和农民的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