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晁保正与保甲法(第3/4页)

保甲法其实并不是横空出世的天外来物,早在春秋时期,齐国就已经实施了什伍里甲制,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有什长,伍有伍长。什长、伍长负责闾里治安,一旦发现形迹可疑者要及时上报,使“奔亡者无所匿,迁徙者无所容”,秦国商鞅变法继续将什伍里甲制发扬光大,后来为各代统治者所推崇。

粗看起来,王安石的保甲法也是新瓶装旧酒,并没有什么新颖之处。但对王安石来说,保甲法不仅仅是维护地方治安,加强政府对百姓的控制力这么简单,他心中的保甲法,是“足以除盗,固可渐习其兵,既人人能射,又为旗鼓变耳目……然后使其与募兵相参。”

撤减兵源,缺失的兵力何处补充?王安石从保甲法里给出了答案——全民皆兵。

为了加强保丁的军事素质,北宋帝国进行了两大举措,一曰上番,一曰教阅。

上番就是加强保丁的军事培训工作。熙宁五年,北宋帝国先后发布了两道命令,令各地保丁到各地巡检司和县尉进行“上番”,即进行军训,时间各地不等,通常为十天至半月。

上番保丁人数众多,时间短,效果也顶多和现在高中生、大学生军训相当。这点宋廷也有自知之明,相比较而言,他们对教阅更为重视,施行的力度更大。

为了鼓励保丁们农闲练好武艺,保家卫国,各保可以推举出武艺高强的保丁,推举者可以获得升官或免税的资格,而宋廷在每年十月至次年一月,在州县对各保推举的精英保丁们进行军事培训,曰教阅,教阅的时间为一月。

到了元丰时期,宋廷又实行团教和集教,设置十一教所,禁军教头二百七十,都教头三十,对大保长进行军事训练,大保长学成毕业后,又在辖区内对保长、保丁们进行军事培训。

宋帝国对加强保丁们的培训工作可谓费尽苦心,据元丰四年(公元1081年)的统计,开封与陕西、河北、河东五路参加教阅的保丁、大小保长和都保正达六十九万人次。

为此,帝国设立了一个专门的机构——提举保甲司,专门负责保甲的教阅事宜。

到元丰年间,整个北宋帝国的保甲数达到六百九十三万人,这个数字是令王安石和赵顼骄傲的,花钱的兵少了,却多了几百万同样能“打仗”的子民,还用看西夏人、契丹人的脸色吗?

打着革新的牌子,王安石走的其实是一条老路,叫寓兵于民,兵民一体。那是中国漫长的封建时代前期(春秋至南北朝)的特有产物。本质上来说,就是将帝国军士的专业化慢慢蜕变为业余化,这注定了王安石这一军事变革必然失败的命运。

轰轰烈烈的保甲法,达到了王安石和赵顼所预期的强兵目的了吗?答案是没有。帝国中后期长时间拥有所谓几百万保丁,却从未在一次军事行动中使用过这些“军事力量”。元丰四年,帝国征伐西夏,本来准备开始在开封和陕西一带征集万余保丁参加这次西征,西征主帅之一的宦官王中正一听连忙上奏折,说就算缺兵也不能拿保丁来充数,让朝廷取消了这一疯狂的想法。

后来金人入侵,快速抵达帝国的首都,很遗憾,没有看到帝国的几百万民兵组织对金人的入侵作出任何一丝阻击作用。

王安石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军队这东西,还真不能搞业余化。

而保甲法带来的其他影响呢?那就很多了,帝国的旧党们都笔笔记录在案。

首先是保甲法实施的基本举措,上番和教阅,这成了保丁们背上的沉重包袱。上头的文件一下,不管你地里是不是还有粮没收,家里圈中的母猪是不是病了,都得去县里参加集训,私逃上番,杖六十;不赴教阅,许小杖科决,不得过七十。农民多了一项沉重的义务,保正、保长、都保长、巡检等各级官吏则多了一项欺诈盘剥百姓的权力。

于是就有了保丁为逃避教阅而自残身体的极端事件,而不堪盘剥的保丁们群起反抗官府的事件,在各地更是群出不穷。

而拥有了一定军事实力的保正们,很多则成了地方一霸(如晁盖),为非作歹,作奸犯科,地方官府却无法对其进行惩罚和制约,以至于到后来,帝国“盗贼横行,多保甲也”,这是变法者王安石绝对想不到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