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马枪的威力(第2/4页)

灾难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明帝国没有向白羊王国出售地雷,手榴弹这些大杀伤力的武器。奥斯曼帝国的军人也不知道这两种武器到底有多大的威力。当那些骑兵踩响了地雷的时候,他们还以为遭到了炮击,冲击队形立即就乱了套。而等到他们进入了马枪的射程之内时,战线上的明军官兵立即开火了。

奥斯曼帝国的骑兵大多都穿戴的是皮铠,这是由一个国家生产力决定的。本来奥斯曼帝国的就是一个游牧民族起家的国家,虽然经过了两百多年的发展,其农耕经济,以及手工业都已经非常发达了,不过,其骑兵使用得最多的还是比较廉价的皮铠,而非昂贵的金属铠甲。可以说,在当时,全世界恐怕也就只有明帝国的金属产量能够达到为每一位骑兵,乃至普通的步兵都提供金属铠甲的程度,而其他大部分的国家,都只会为最精锐的部队提供金属铠甲,一般的军团能有皮铠也就不错了!

两百步,对双方来说,这都是一个决定生死的距离,防御的一方要尽量的挡住敌人的进攻势头,而进攻的一方则要拼命的突破这段距离,好让他们手上的战刀发挥威力。对明军来说,两条火力线确实太单薄了一点,就算马枪的射击速度要比步枪稍微高一点,不过仅仅两排齐射,是很难构成密集的火力网的。而对奥斯曼帝国的骑兵来说,此起彼伏的爆炸让他们的队列已经处于严重混乱之中,就算是突破了这段距离,他们也难以组织其有效的进攻。而且,最为糟糕的是,在最后的五十步内,对骑兵来说,这也许就只有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就能冲过去了,但是就是在这几秒钟的时间内,他们就将倒在这个战场上!

当如同黑色雨点般的手榴弹从明军防线后方投出来的时候,奥斯曼帝国的骑兵的末日也就来了。近五百名明军官兵将早就已经准备好了的数千枚手榴弹在短短的半分钟时间之内就投了出去,虽然每个人都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进行准确的投掷,不过,密集的手榴弹所造成的杀伤力甚至远在普通的炮击之上。

处在战场两端的杨天奉,以及奥斯曼帝国骑兵部队的指挥官都目睹了这惊人的一幕,当然,那近四千名没有投入进攻的奥斯曼帝国的骑兵官兵也都看到了这惊人的一幕。当爆炸声停了下来的时候,防线上的明军官兵已经冲了出去,战场上的敌人都已经倒在了地上,而留给这些明军官兵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给那些还没有断气的敌人补上一刀,或者是用马枪上的刺刀帮助奄奄一息的战马解脱痛苦。

当两千多名明军官兵将战场上的残余敌人给解决掉之后,就一起怒吼了起来,这就如同一群刚刚消灭了一头庞然大物的狼群一样,开始用着人类最为原始的语言在战场上咆哮了起来。当然,他们都对着北面的敌人在咆哮,这也是最为简单的挑衅行为。

“看样子,敌人暂时不敢再进攻了,现在怎么办?”

杨天奉冷笑了一下,说道:“别急,敌人还有四千多骑兵呢,看样子,他们不会立即进攻,但是也不会立即撤退,毕竟南面还有一万多黄毛兔子,就算这股敌人已经发现这个圈套,他们也不会立即撤退。多给高瞻他们一点时间!”

参谋军官点了点头,但是心里却有点不爽,总不能就这么拖着吧,如果敌人选择逃跑的话,那怎么办?难道与奥斯曼的骑兵打追击战?

“让骑兵团做好准备,如果敌人逃跑,我们就要追上去!”杨天奉也有这样的担心,开始的战斗肯定让敌人受到了很大的震动。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近三千奥斯曼骑兵就被干掉了,这样的战斗力,绝对不是白羊王国军队所拥有的,而且明军使用的地雷,手榴弹,这些也绝不是白羊王国军队使用的。显然,奥斯曼帝国骑兵部队的指挥官心里也犯难了,他遇到的肯定是一支强大的部队,别看只有两千人(这时候,他仍然没有发现隐蔽在战场后面的明军骑兵团),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干掉了他手下的三千骑兵,而且自己几乎没有伤亡。当然,他没有首先想到这是明军,因为他已经根据情报得知,在白羊王国驻扎的明军是一支骑兵部队,而不是一支步兵部队。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是一支白羊王国的精锐部队,甚至有可能是哈桑的那支圣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