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汉中叶事迹(第25/25页)

(31)纪载五年六月,发三辅及郡国恶少年,吏有告劾亡者屯辽东。六年正月,募郡国徒筑辽东玄菟城。乌桓复犯塞,遣明友击之。盖东北边因此扰攘不宁者累岁。光以私意劳民,亦可谓甚矣。《后汉书·乌桓传》言明友击乌桓,乌桓由是复寇幽州,至宣帝时,乃保塞无事。元帝初元三年,弃珠厓,事见《贾捐之传》。传云:武帝立珠厓、儋耳郡,其民暴恶,自以阻绝,数犯吏禁,吏亦酷之,率数年一反,杀吏。汉辄发兵击定之。自初为郡,至昭帝始元元年,二十余年,凡六反叛。至其五年,罢儋耳郡,并属珠厓。宣帝神爵三年,珠厓三县复反。反后七年,甘露元年,九县反。辄发兵击定之。元帝初元元年,珠厓又反。发兵击之。诸县更叛,连年不定。上与有司议大发军。捐之建议以为不当击。上以问丞相、御史,御史大夫陈万年以为当击。丞相于定国以为前日兴兵击之,连年,护车、都尉、校尉及丞凡十一人,还者二人,卒士及转输死者万人以上,费用三万万余,尚未能尽降。今关东困乏,民难摇动,捐之议是。上乃从之。下诏罢珠厓郡。民有慕义欲内属,便处之,不欲勿强。案境土开辟,实皆人民拓殖之功。拓殖之力未及,而强以兵力据之,则徒劳民而其地终不可保。元帝之弃珠厓,以视武、昭、宣之勤民,倜乎远矣。成帝河平中,夜郎王兴与钩町王禹、漏卧侯俞漏卧县,属牂牁,在今云南罗平县南。更举兵相攻,王凤以杜钦说,荐陈立为牂牁大守诛兴。兴妻父翁指,与兴子邪务收余兵,胁旁二十二邑反,立又平之。未尝调发郡国,其庙算亦较昭、宣时为胜也。

【注释】

(1)史事:汉文初群臣开边之议,此可见武帝开边亦因时势。

(2)史事:儒术之兴,非由武帝。武帝徒鹜其表。

(3)文例:钞胥之删节。

(4)四裔:汉西域诸国户口。

(5)四裔:汉时西域亦有华族。

(6)四夷:匈奴定西域。

(7)四夷:武帝通西域之动机,云以骞言为然,则说出骞。使者之劣。

(8)四夷:古朝鲜三韩。

(9)政体:赵佗自尊为南越武帝。

(10)四夷:秦通邛、笮、冉駹。

(11)史事:汉武帝用兵得失。

(12)风俗:汉武时风气——李陵效忠武帝。

(13)宗教:武帝改历,色尚黄,印章五字。

(14)赋税:赀及六畜。

(15)钱币:铸三铢之年。孔仅、东郭咸阳、桑弘羊伦。

(16)宗教:祠道中。

(17)宗教:汉京师多巫。江充为胡巫。

(18)史事:武昭继嗣之不可信。昌邑非早死。句弋死事难信。

(19)史事:燕王、盖主、上官桀、桑弘羊之事。

(20)史事:不立广陵昌邑废。

(21)史事:宣帝,武帝曾孙?

(22)史事:霍氏罪状却又不可信。萧望之、魏相皆反对霍氏之人。

(23)葬埋:霍光厚葬武帝。陵邑。

(24)政治:宣帝戒称过使客,以取名誉。

(25)政治:魏相观汉故事及便宜章奏,与大改革者各为一派。

(26)政治:黄霸取名誉为王成。

(27)史事:杨恽、盖宽饶之诛。宣帝始任弘恭、石显。

(28)兵:常惠取马牛等七十万之诬。

(29)儒术:萧望之不欲乘匈奴乱伐其丧。待以不臣。周公不欲受越裳。贾捐之弃珠崖。淮南王谏伐闽越,王莽更匈奴章。

(30)政体:四夷以继嗣之争败。

(31)史事:霍光击乌桓,盖以侯其婿范明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