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个人英雄主义”的绝佳表演——“西征”战役中的石达开(第8/8页)
土城外,有濠沟,即筑城取土之处,城完而沟亦成矣。内插竹钉,以防官兵冲突。
贼印以松木为之,约长三寸,宽寸半,旁刻二龙,中刻贼伪衔,皆是真字,无篆书。
贼谓枪头为“札嘴”。用竹竿长一丈二尺,逐节用火炙过,将札嘴安于竿首。自伪总制以上用大刀,余皆用此。
贼营竹帽,谓之“胜盔”,用竹编三层,可以搪刀斧,唯广西起首之贼有之。贼便帽,用绸缝一长筒,将线缩成花纹,下用飘带,扎于额上。
贼营逆书
有名《天条书》者,上云:“第一天条,崇拜皇上帝;二,不好拜邪神(逆书中应用“可”字处皆用“好”字);三,不好妄呼皇上帝之名(注:名爷火华);四,七日礼拜,颂皇上帝之恩德;五,孝顺父母;六,不好杀人害人;七,不好奸邪淫乱;八,不好偷窃劫抢;九,不好讲诳话;十,不好起贪心。”
每食念经,首四句云:“赞美上帝,为天神父,赞美耶稣,为救世圣主。”
贼奏章头尾,通用套云“小子某,同众小子某,一齐跪在地下,敬告天父皇上帝老亲爷爷”,(题头)“托救世主天兄耶稣赎罪功劳,转求天父皇上帝,在天圣旨行成(成行)”,(题尾)“在地如在天焉,俯准所求,心诚所愿”。
有名《三字经》,首数句云:“皇上帝,造天地,造山海。六日间,尽造成。人共物,得光明。”
有名《幼学诗》者,其词如小说中之劝世文。
有名《太平诏书》者,内载伪檄文三篇。
有名《天父下凡诏书》者,其词皆是惑人之说。
有名《太平新历》者,无干支,有二十八宿营,单月三十日,双月三十一日,至节令亦与宪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