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境(第7/7页)

鲁迅定居上海后,一直是一个无固定职业的自由撰稿人。有人给鲁迅算了一笔账,他在上海的最后九年,共计收入为国币7万多元。平均月入700多元,这大体是当时一个名牌大学教授收入,相当于上个世纪末的人民币两万多元。鲁迅在上海住过三个地方,自然是越搬条件越好,去世前,他想再一次迁居环境更幽静的地段,曾致信友人:“颇拟搬往法租界,择僻静处养病,而屋尚未觅定。”他在《病后杂谈》中也算了一笔账:“然而要租一所院子里有些竹篱,可以种菊的房子,租钱就每月总得一百两,水电在外,巡捕捐按房租百分之十四,每月十四两。单是这两项,每月就是一百一十四两,每两作一块四角(银元)算,等于一百五十九块六。”

画家黄宾虹寓居上海时,生活颇为艰辛。他租了间陋室,屋里无任何设备,房租却一再看涨,以至终于负担不起。“常因觅屋不得,为之栖栖惶惶。”有时因为买不起菜,只能连吃若干天白饭;车自然也坐不起,多远的路都走着。

李大钊遇害后,家中每况愈下,后来不得不以出售李大钊的藏书来维系生活。1932年8月26日,周作人致信胡适:“守常长女李星华(现在孔德学院肄业)来说,守常遗书出卖,此事曾与兄及孟邻(蒋梦麟)校长说过,唯近来寄存书籍的亲戚家就要搬走,而李家家况亦甚窘苦,想早日卖掉。孟邻曾提议由大家集款买下,寄赠于图书馆以作纪念,或比较由学校收买更易办亦未可知,希望兄为帮忙,为向孟邻一说,早点想一办法以了此事。”

邵洵美生在豪门,又娶豪门之女(盛宣怀的孙女、也是邵的表妹)为妻。据说盛去世时,家里光现款就有三千万两银子。邵家五口人,仆人有三十多个。他年轻时,一品香是上海最大的西餐馆,他每年的生日都在一品香过。邵属虎,每过生日,必事先在一品香定做一只与真老虎一样大的奶油老虎,作为生日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