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后汉官制(第7/10页)
太子洗马,比六百石。本注曰:《旧注》云员十六人,职如谒者。太子
出,则当直者在前导威仪。
太子中盾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周卫徼循。
太子卫率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门卫士。
右属太子少傅。本注曰:凡初即位,未有太子,官属皆罢,唯舍人不省,领属少
府。
将作大匠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承秦,曰将作少府,景帝改为将作大
匠。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木土之功,并树桐梓之类列于道侧。丞一人
,六百石。
左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左工徒。丞一人。
右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右工徒。丞一人。
右属将作大匠。斋
城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雒阳城门十二所。
司马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兵城门。每门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
雒阳城十二门,其正南一门曰平城门,北宫门属卫尉。其余上西门,雍门,广阳
门,津门,小苑门,开阳门,BD2A门,中东门,上东门,穀门,夏门,凡十二门
。
右属城门校尉。
北军中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监五营。
屯骑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马一人,千石。
越骑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马一人,千石。
步兵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马一人,千石。
长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马、胡骑司马各一人
,千石。本注曰:掌宿卫,主乌桓骑。
射声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马一人,千石。
右属北军中候。本注曰:旧有中垒校尉,领北军营垒之事。有胡骑、虎贲校尉,
皆武帝置。中兴省中垒,但置中候,以监五营。胡骑并长水。虎贲主轻车,并射
声。
百石凡中二千石,丞比千石。真二千石,丞、长史六百石。比二千石,
丞比六百石。令、相千石,丞、尉四百石;其六百石,丞、尉三百石。长、相四
百石及三百石,丞、尉皆二百石。诸侯、公主家丞,秩皆比百石。诸边鄣塞尉、
诸陵校尉长,皆二百石。有常例者不署秩。古
司隶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孝武帝初置,持节,掌察举百官以
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元帝去节,成帝省,建武中复置,并领一州。从事史十
二人。本注曰: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众事。别
驾从事,校尉行部则奉引,录众事。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其有军事,则置兵
曹从事,主兵事。其余部郡国从事,每郡国各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
州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门
亭长主州正。门功曹书佐主选用。《孝经》师主监试经。《月令》师主时节祠祀
。律令师主平法律。簿曹书佐主簿书。其余都官书佐及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
人,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司隶所部郡七。
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请。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
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雒阳,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
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其余弘农、河内、河东三郡。其置尹,冯翊、扶
风及太守丞奉之本位,在《地理志》。
百官五
州郡 县乡 亭里 匈奴中郎将 乌桓校尉 护羌 校尉 王国 宋卫国 列侯 关内侯
四夷国 百官奉
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秦有监御史,监诸郡,汉
兴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诸州,无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
帝更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复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属司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