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死亡名单:疯狂屠杀功臣的始末与细节(第6/14页)
是年(洪武十三年)……左丞相胡惟庸、右大夫陈宁,擅权坏法,俱伏诛于玄津桥,掘坑丈余,埋其尸,次日复出之,支解于市,纵犬食之。录其家资,以妻子分配军士,子弟悉斩之……上以应天府所属上元、江宁二县之民与胡惟庸为党,将男妇长幼悉屠之。
也就是说,把胡惟庸押至玄津桥斩首,埋入一个丈余深的大坑,第二天又感觉不解恨,命人将尸体挖出,在众目睽睽之下肢解,然后纵犬食之。财产则全部没收入官,妻妾分配给军士,男性后代则全部斩首。与胡惟庸关系亲密的大批官员也被处死。甚至朱元璋因为上元、江宁两县百姓与胡惟庸关系密切,居然将这两县之人,不分男女老幼,全部杀光。其凶残超出了正常人的想象,然而,对于案中牵涉的功臣,他却网开一面:以善长及陆仲亨等皆初起时腹心股肱,置不问。(《朱元璋系年要录》)胡惟庸与李善长关系十分密切。“素与太师李善长相结,以兄女妻其从子佑,自是势益炽”。胡惟庸的最初发迹,就是因为李善长的推荐。所以他对李善长感激不尽,“因相往来”,把李善长作为自己向上爬的阶梯和保护伞。他不仅将自己的侄女嫁给李善长侄子李佑,还极力帮助李善长打击非淮西籍大臣。
陆仲亨、费聚等人也是胡惟庸为了培植势力而极力拉拢的对象。吉安侯陆仲亨自陕西归,擅乘驿传,受到朱元璋的怒责。平凉侯费聚,曾经受命到苏州抚绥军民。“聚不任事,唯嗜酒色。召还,责往西北招降达达,无功,上亦责之。”这两个人都因惧怕处罚,而投靠到胡惟庸门下以求庇护。他们与胡惟庸的亲密关系,朱元璋心里十分清楚,但是在公布胡惟庸的罪状时,他只含糊地说到胡惟庸有结党之嫌,并没有牵及这三位功臣。他宣布的罪状是:“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
非但如此,在胡惟庸被杀后,朱元璋进一步扩大与开国武将的联姻关系,“因结肺腑”,稳定功臣们的情绪。他亲自决定,聘中山王徐达次女为代王妃、三女为安王妃,信国公汤和长女与次女为鲁王妃,安陆侯吴复之女与宁河王邓愈之女为齐王妃,前军都督佥事于显之女为潭王妃,靖海侯吴忠之女为湘王妃,永昌侯蓝玉之女为蜀王妃,颍国公傅友德之女为晋世子妃,并将汝宁公主嫁给吉安侯陆仲亨之子陆贤,福清公主嫁给风翔侯张龙之子张麟,寿春公主嫁给颍国公傅友德之子傅忠,南康公主嫁给东川侯胡海之子胡观,永嘉公主嫁给武定侯郭英之子郭镇。
撤销大都督府:军事体制重大改革
对功臣们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退让宽容,原因是朱元璋对文臣和武将的态度、判断上都有很大区别。在他眼里,文官这类东西,比如韭菜,割不胜割,毫不值钱。不管怎么杀,都会有大批新的送上门来。但武将则不是这样。一个好的将领,是要在大阵仗中磨练出来的,可遇而不可求。他们都是大明帝国不可缺少的宝贵财富,杀掉一个少一个。事实上,在大明开国之后,几乎无年不用兵,离了他们,他根本无法继续自己的正常统治。
洪武四年正月,朱元璋命汤和为征西将军,傅友德为前将军,分兵两路伐蜀。
洪武五年,朱元璋以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李文忠为左副将军,冯胜为征西将军,分兵三路北征蒙古。
洪武八年,元将纳哈出进犯辽东,被大将叶旺击败。
洪武十一年四月,庆州屯田百户山丹等起义,朱元璋分遣杨仲明、沐英、王弼等镇压。
洪武十三年这个多事之秋,军事上仍然活动极为频繁。在这一年,沐英率领明军,对蒙古进行了第三次北伐。十一月,故元平章(平章为官名)乃儿不花等率数千骑入洮林口,掠永平(今河北省卢龙县)。
可见直到这一年,朱元璋仍然离不开这些老乡作他的左膀右臂。
不过,胡惟庸案中,胡氏与一些将军们的勾结,让朱元璋胆战心惊。开国之后,他第一次直接感受到军事政变的威胁。如果有那么三五个开国元勋与心险胆大的胡惟庸联合起来共同起事,他的大明江山还真有变色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