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巩固政权:打造农民乌托邦(第5/13页)

  此外,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发生“南北榜”事件(因录取的考生均是南方人,引发北方考生质疑考官不公,朱元璋因此杀了一些考官和考生。)后,朱元璋“以江南大家为‘窝主’,许相讦告”,不少江南地主因此罹祸。由于大批地主私田被没收变为官田,明政府的田赋收入飞跃式增长。苏州府在元末应纳秋粮米八十八万二千一百石,到明初一跃增至二百九十余万石,翻了三倍还多。松江府也从六十六万余石骤升至一百四十万余石,涨了二倍有余。

  朱元璋的措施卓有成效。不少明代人说,在朱皇帝的流氓手段打击之下,地方上的富家大户已经被清洗一空,一个也没剩下。吴宽说江南“一时富室或徙或死,声销尾灭,荡然无存”。贝琼也说,当时三吴地区的大户,“既盈而复,或死或徙,无一存者”。当然,这种说法近年遭到怀疑,有学者研究证明,朱皇帝的清洗并没有那么彻底,也有极少数地主大族采取散发家财、外出逃亡等手段,活了下来。如无锡华宗寿家田地很多,富甲邑中,“至国初悉散所积以免祸”。长洲朱士清入赘乌溪大姓赵惠卿为婿,“赵以富豪于一方”,朱士清预料会出事,“出居于外以避之,后竟保其家”。不过,这样的幸存者毕竟是极少数。

  既然不可能改变土地私有制,朱元璋就不可能杜绝地主阶级的再生。无论采取什么手段,朱元璋都做不到绝对平均,大地主没有了,中小地主仍然遍地都是。不过,在整个统治期间,他都不忘时时刻刻敲打中小地主阶级。

  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二月,他特地召见各地富民,告诫他们:

  汝等居田里,安享官税者,汝知之乎?古人有言:“民生有欲,无主乃乱。”使天下一日无主,则强凌弱,众暴寡,富者不得自安,贫者不能自存矣。今朕为尔主,立法定制,使富者得以保其富,贫者得以全其生。尔等当循分守法,能守法则能保身矣。毋凌弱,毋吞贫,毋虐小,毋欺老,孝敬父兄,和睦亲族,周给贫乏,逊顺乡里,如此则为良民。若效昔之所为,非良民矣。

  当然,他也知道中小地主不会人人都谨遵他的最高指示,所以,这些人一旦有不谨慎处,他就连施重手,摧残他们,必至他们家破人亡而止。为了防止大户通过飞洒[1]等手段将赋税转移到贫民身上,朱元璋大力在全国进行土地普查,建立鱼鳞图册,以定赋税。通过精细严密的土地丈量,在全国范围内清查出地主隐瞒的大量土地,“业不可隐”,使豪强地主再难隐瞒土地,逃避赋税。

  朱元璋明确规定,如果地主们“有将田洒派,作诡寄名色,靠损小民等做法……所在被害人户及乡间鲠直豪杰,会议将倚恃豪杰之家,捉拿赴京,连家迁发化外,将前项田土给赏被扰群民”。一旦发现奸顽富豪有不法行为,他均以重刑处置。松江豪民王子信交结官吏,“侵害乡民,欺压良善”,被“拿获到官,于本邑枭令,家财入官,田产籍没,人口流移”粮长张时杰等一百六十人因私分税粮,延期不纲,朱元璋令将其全部处死。

  在朱元璋的政策影响下,地方官员也以挫辱地主为得计。如薛岩守镇江,执法极严,“豪强为之屏迹”,不敢妄为。苏州府太守王观,因当地百姓拖欠了许多税粮,就把全府的富户都叫到府衙,命令他们拿出家中的储积代老百姓赔偿。

低薪制下的大明官员

  底层社会的成长经历,使朱元璋终生对官僚阶层保持着底层视角。

  在传统中国,庞大的官僚体系就是一丛吸血的庞大根须,每一滴膏血都最终源自社会最底层。因此,从社会底层向上望去,视野中所见的景象自然是一张张贪婪的面孔,是“无官不贪”,“无官不可杀”。中国的农民起义,与其说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斗争,不如说是农民阶级对官僚阶层的反抗。逼得百姓揭竿而起的,不是地主黑手里悬的霸主鞭,而是各级官吏们催粮催款敲诈勒索时的凶残嘴脸。中国老百姓说得简单而明白:“官逼民反”。在农民起义中有一个意味深长的现象,那就是每一次起义中被屠戮最惨的都是官僚阶层而不是地主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