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法不可废(第3/3页)
可是他又势不能退,他只要后退一步,则孙汶必死无疑——连自己都求不来赦令,别人还敢再跟曹操开口吗?而即便开了口,又有几分成功的把握?曹操新设校事不久,正欲利用此职来整肃军纪,在这时候冤杀一两个军吏,对曹操来说,那根本算不上什么。即便等到许多年以后,当校事的权限越来越大,甚至从军中而跨越到朝中,行为已犯众怒,群臣如高柔、何曾、程晓等陆续上奏请求废置,曹操跟他的子孙们也只是杀赵达以堵众口而已,却始终未废校事一职,校事甚至能够“按奏丞相”。是勋在这个时候想要扳倒校事,其难真的势如登天啊!
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