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两种国家认同:共和爱国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第12/15页)

哈贝马斯在论述民族主义的形成过程中说:“这一过程导致公民资格具有双重特征,一种是由公民权利确立的身份,另一种是文化民族的归属感。离开对公民权利的文化阐释,民族国家在其形成过程中,就无法通过以民主的方式入籍建立更加抽象的社会一体化。”[58]在这里,哈贝马斯谈到了现代民族主义所具有的内在两重性:由政治法律共同体和民族文化共同体双重性质所带来的双重归属感。如果共和的政治内容内在地镶嵌于民族的历史形式之中(比如英国和法国),或者民族国家的文化通过政治的共同体原则重新创造(如美国),政治认同与文化认同之间并不一定会表现出紧张关系,反而会相得益彰。然而,对于许多非西方国家来说,当共和模式是外来的,而文化传统又是本土的时候,两种认同之间的紧张和冲突便难以避免。

晚清时代的梁启超、孙中山等这些民族主义的思想先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矛盾,他们是乐观的民族主义兼共和主义者。五四以后,民族主义与共和主义的内在矛盾渐渐展开,于是中国的民族主义内部就发生了分化。本文所论述的张佛泉和张君劢,虽然他们都属于广义上的自由主义阵营,但由于他们内心深处各自的共和主义和社群主义倾向,他们的民族主义表现出两种迥然分明的范式,从而体现出两种不同的民族国家认同观。

“二张”在民族国家认同上的不同,还是表面的,其背后有着更深刻而广泛的理论预设的分歧。作为一个共和主义者,张佛泉的认同建立在政治意志的自主选择基础之上。自由的公民通过政治的参与形成公共意志,建立自治共同体,而公民的认同也就是对自身意志自由选择的认同。深受德国浪漫主义传统影响的张君劢,他所理解的认同是情感性的,不仅是对普遍的政治理念和制度的忠诚,更是对民族特殊的文化价值、伦理道德和历史传统深刻的归属感。

张佛泉心目中的“理想国”是一个像西方那样普世主义的民主共和国。虽然按照维罗里的看法,共和派的爱国主义与公民的民族主义不一样,它不是对西方式普遍主义民主的认同,而是对特殊的共和国的法律、政治制度及生活方式的执着,[59]然而,对张佛泉这些主张“从根本处西化”的中国自由主义者来说,当他们将民族主义“去民族化”以后,就无法想象除了西方式的民族/民主共同体,中国还有什么可能去建立一个非西方的、特殊的民族国家。在张佛泉的思想里面,他预设了一个邦国主义/民族性、政治性/文化性的二元模式,前者是普遍的、文明的和现代的,后者是特殊的、自然的和传统的。中国的民族主义问题,于是就化约为一个如何从特殊走向普遍、从传统走向现代、从自然走向文明的历史主义目的论。如果说张佛泉认同的是普世性的制度规范的话,那么张君劢更注重的是特殊的文化价值。他理想中的国家,除了是以普遍主义做基础,按照特殊的国情加以修正的民主政治共同体之外,更重要的是一个具有独特文化价值的社群共同体。所谓“以精神自由为基础之民族文化”,里面蕴涵着自由的普世性符号,同时又充满着儒家的特殊性伦理传统。

当然,张佛泉所代表的共和爱国主义者有时候也注意到文化问题,但他们对文化的理解基本是工具主义的,不问文化是否有价值,哪一种文化“好”——自由主义在“好”的问题上总是保持中立——而是考量哪一种文化有效。对形成现代民族国家有效的,不管其内在价值如何,便有资格成为中国未来的核心文化。张君劢自然也关心文化的功用性,但他所理解的文化不仅是工具理性意义上的,更是价值理性的对象。从浪漫主义的立场来说,文化是个人对群体的归属、对历史之根的追寻。对于一个民族或一个人而言,文化不是外在的、可以随意选择的工具,而是内在于人性、内在于历史、内在于主体选择的生命本身。张君劢对文化的浪漫主义理解,决定了其在民族主义思想中的核心地位,他的民族主义因而也与伯林所理解的文化民族主义十分接近:民族主义意味着人们首先属于某个特殊的人群,正是这个群体独特的文化、历史、语言、宗教、制度和生活方式等等,塑造了这个群体特殊的目的和价值。[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