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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五记某甲携妻行路至甘州东数十里,夜失道,寄居一小堡。入门数重,一觉醒来,则身在旷野中。而妻子居于别室,“华屋数楹,婢媪数人”,不料为鬼主人强奸,醒来之后,却“在半里外树下,裸体反接,鬓乱钗横,衣裳挂在高枝上”。也都是形体并未入墓之证。而《聊斋志异》中“张鸿渐”一篇中写狐仙庭院夜现日隐,其实倒是照着鬼魂之居所写,与此也颇相类。张鸿渐住在其中,想出去转转,狐仙嘱咐道:“等天黑之后再回来。”张如言早出晚归,半年以为常。但这天他回来早了一会儿,至其处,村舍全无。正惊诧间,院落突然出现,而他自己跬步未移,已在室中。好像那宅院忽隐忽现,不过是造出来的幻象,但对人来说,却又是实在的物体。这阴宅的由虚而化为实,究竟是天黑之后的突变,还是生人进入“灵魂”状态后的特异体验?虚虚实实,这确实是很难说清的。

所以大部分鬼故事对此就不很拘泥于实体,那里的坟墓不仅生人可以闯然而入,就是连大骡子大马之类的坐骑也居然登堂入室。汉魏以来的故事大多如此,直至清代还是视为当然。《聊斋志异》中“爱奴”一篇,写书生为鬼聘为家庭教师,糊里糊涂地不知道一直在墓中生活,后因主人禁不得白日外出,愤而辞馆。于是夫人遣婢“启钥送之。徐觉门户逼侧;走数步,日光射入,则身自陷冢中出,四望荒凉,一古墓也”。一古墓居然可以由生人出入,虽然有门启闭,那也不合于常理了。而且自外看来是坟墓,进去之后就是世家的府第,晚上看来是“沤钉兽环”的大门,到了白天就“门户逼侧”了,也让人难以理解。但也许这在当时人眼里并不是情节的疏漏,而是事情本来就应该如此,对于鬼魂,坟墓就是真实的庐舍,陪葬的陶瓦明器就是炉灶家具,正如巉巉白骨是楚楚动人的少女一样。

而后世的一些比较注意“严谨”的鬼故事就有些不同了。它们有的是把这情节设定在生人的梦中,有的让坟墓开个窟窿,以便鬼魂的出入,等等。虽然这似乎与“常识”相近一些,但其实却是多事。因为这谎是圆不得的。闲斋氏《夜谭随录》卷三“倩儿”条:女子请男友到自己的香闺中一坐,于是穿松林数十步,至一土穴前,穴大仅如盏口。书生被这女子硬拖进去时,只觉身体缩小,自视才数寸。既入之后,又恢复正常,见四壁皆木,仅可容膝。只是为了让大活人钻进棺材,便让他忽大忽小,这看似很有些想象力,其实却为物象所拘,倒不如什么也不说地含糊过去为好。

二〇〇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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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为一代才人,但命运实在不济,不光惨遭刑戮,而且所作的诗篇也屡受“活剥”,除了此首之外,另一联“竹影横斜水清浅,桂香浮动月黄昏”的被窃更是有名了。